东南网11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张强福 林斯乾)10月25日,上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来到才溪镇中兴村圳上组村民刘高寿家中,将县里刚出台实施的《健康扶贫保险实施方案》告诉他。62岁的刘高寿因身患白血病多年成为扶贫对象,健康扶贫政策将让他住院费用自付基本为零。 近日,上杭县决定由县财政投入716万元,启动实施健康扶贫保险,成为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健康扶贫保险的县。 今年,上杭通过调研,发现2015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7641人,占全县总参合人数431556人的4.09%,但是贫困人员群体的补偿人数、补偿总金额、人均基金使用、民政救助和大病补助等指标,均大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从补偿人数占比和人均基金使用可以看出,上杭贫困人员的发病率高,而且医疗费用为全县平均水平的2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当地脱贫攻坚战役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如何避免扶贫对象因病返贫无法脱贫?为此,上杭创新机制,研究制定《上杭县健康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由上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公司承办,并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出院时间为准),并建立一支专业化理赔队伍,专门负责健康扶贫保险。 当地推出的健康扶贫保险由商业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两项组成,以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对象除外)为主。 今后,上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病住院时,除享受以前的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外,还将享受商业医疗保险,发生住院费用时(含特殊门诊),保内费用剔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二级及以上医院90%标准报销,每人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同时,该人群还享受住院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按二级医院30元/天,三级及以上医院50元/天的标准给付住院津贴保险(最长180天),每人累计最高限额0.9万元。 2016年,上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7298户,19926人,仅此商业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两项县财政就须预计支出716万元,可大大降低贫困人员因病返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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