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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04:32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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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9日至3月19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七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上来,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抓好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上午,省国资委党委即召开党委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委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七组的巡视,有利于促进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落实“两个责任”。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抓紧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分析查找原因,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手段、最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为组长,省国资委主任、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组成人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巡视员担任,副主任由纪检组、办公室、政治部、产权处等四个处(室、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处室主要负责人并抽调有关处室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与相关处(室、部)及企业沟通联系,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大督查力度。

(三)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委党委明确按照“三个坚持”要求,坚持“分管原则”,按照党委班子分工,将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逐项落实到人;坚持“分类原则”,按照已整改、正在整改、年内完成等类别,梳理问题整改清单并上报党委会;坚持“持续改进原则”,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逐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对照要求迅速着手起草巡视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具体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提交委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并要求各责任处室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定责,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巡视整改期间,召开四次党委会和三场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推进难度较大的重点整改举措及时跟进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及时推进整改落实。委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委班子成员全面剖析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二、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完善。如董事会不健全,外部董事、职工董事没有配备;董事会运行机制不完善;外派监事会人员空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任务,重点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推行集团层面建立健全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会制度。二是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和部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省领导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制定《福建省推进省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配套文件。目前,我委已将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的建议意见反馈给省委组织部,并初步达成“外部董事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和管理”的一致意见。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外派监事会工作,设立了5个外派监事会,任命了5名外派监事会主席(其中正厅1名、副厅3名、正处1名),配备了9名专职监事,实现了18家所出资企业以及省产权交易中心外派监事会全覆盖。四是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快推进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着手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积极开展外部董事试点工作,计划今年底选择2-3家企业先开展试点,推动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关于个别机关干部提任存在民主推荐程序缺失、程序颠倒和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今年3月以来,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选拔任用的三批24名干部,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个人有关事项比照核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各个环节,全部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规范执行;对需要报批的事项,及时履行相应报批程序。二是严格填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运行情况及结果。三是党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培养选拔好干部。

(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在项目合作、工程建设、资产转让、企业并购、投资联营中权力寻租问题依然存在。如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唐晓龙以开展贸易为名违规拆借资金,造成国有资金损失1198.1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省国资公司纪委、监察室对唐晓龙实行政纪立案调查;国资公司免去唐晓龙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于8月31日与唐晓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是责成国资公司成立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国有资产经营风险防范体系,对公司系统内开展核查审计。三是责成国资公司成立坏账追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跟踪落实坏账追讨和在诉案件进展情况。四是督促国资公司完善“权属企业商贸业务合同履行异常情况监控”机制,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市场部业务管理综合制度》、《应收款项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2.个别企业领导人员涉嫌严重违纪后私自离境外逃影响恶劣。如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金涛在违规开展业务往来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时,未经组织批准私自离境出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5年4月27日,国资公司免去金涛福建省外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职务;免去金涛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总经理职务。二是省国资委纪委对金涛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金涛开除党籍处分;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依法解除与金涛的劳动合同。三是责成国资公司成立鞋帽公司坏账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资公司林升董事长担任,应对处理相关事务。四是责成国资公司向出入境管理处更新2015年5月起备案人员(包括重点岗位人员)的个人证件和信息资料。要求国资公司停办原省商务厅脱钩划转的企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境手续,期限一年;对司管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到公司统一保管。五是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起诉三明天翔实业公司、天创贸易公司等,申明权利7213万元。六是由国资公司就金涛违规决策、滥用职权涉嫌违法,向司法部门报案,争取尽早立案调查。

3.公款吃喝送礼、滥发福利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绝问题。

(1)南平铝业有限公司在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仍然用公款大吃大喝、购物送礼。

整改措施:一是由省冶金控股公司党组书记约谈南平铝业公司领导班子,责成南平铝业公司党委、纪委作书面检查。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7月开始,省冶金控股公司对各权属企业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南平铝业公司在2016年相继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查出4类11项问题,并对5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南平铝业公司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节约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完善了《接待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和商务接待,对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和结算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加强预算管理。2016年初,南平铝业公司按照比上年度预算数下降35%编制年度预算,1-8月实际接待费发生数122.22万元,同比节约54.86万元。预算计划在公司内部公开,每月公开接待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2)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违规发放过节费、副食品补贴等,其副董事长郑霖国,直接坐支部分卖标书收入,并以停薪留职人员和仿造返聘退休人员工资名义套取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纪委对违规发放过节费、副食品补贴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违规发放过节费发生在2015年,总额20.35万元,于2016年9月10日前全部清退。二是省国资委纪委对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郑霖国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郑霖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并给予警示谈话、扣发2015年全年绩效薪酬,违纪款项29.06万元予以收缴。
省国资委党委“举一反三”,采取措施,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要求所出资企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委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闽委办发〔2016〕38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配套制度。二是在省纪委的直接指导下,在船舶集团、建工集团、交通集团开展“业务接待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活动,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所出资企业的落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所出资企业党委(组)书记、董事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手签“个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收到所出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承诺书共27份。四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驻委纪检组组织对所出资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国庆、中秋节前后,驻委纪检组已对所出资企业的63家重点二、三级权属公司进行全面检查。

(三)工作纪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不严格。如委机关监事会工作处调研员吴元峰,因向组织隐瞒涉及的案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省国资委纪委对吴元峰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2016年1月7日,给予吴元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二是对其原所属的办公室支部年度“四优文明处室”、“五好党支部”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办公室主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检讨。三是委党委举一反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将吴元峰的处分通报下发给各处(室、部),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支部进行讨论;同时通过组织参观学习、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等,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今年共开展正面教育2次、警示教育3次、通报学习3次,发布墙体廉政文化宣传栏2面。五是制定下发《省国资委机关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要求各支部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所属党员思想动态。六是加强机关效能监察,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2.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长期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省国资委党委把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大力推进,主动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15家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单独设置所出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目前15家企业机构单设已经整改到位,每家所出资企业配备3-5名纪检监察干部。三是落实纪委副书记提名制度。6月份,经省纪委批准,建立32名企业纪委副书记后备人才库,其中15名为省管企业纪委副书记拟任人选。

3.企业党的意识淡化,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确保“五个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有作为)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召开省管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明确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目标方向。三是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把重点放到基层、放到支部。四是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全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举办所出资企业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示范班,进一步提高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四种意识”。五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业绩管理考核体系,在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分值中,党建占三分之一比重,增强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六是联合省委组织部修订印发《福建省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突出对企业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政治方向、企业党建等政治素质的评价。七是贯彻落实好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刘云山等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责任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4.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虚化,政治核心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问题。

一是在拟出台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引》中单列“党组织”章节,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定纳入其中,有效解决企业党组织法定地位虚化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在《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的相关目标任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相统一,推进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推动董事会行使职权与充分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建设,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工作流程,从严把好干部“选任关”,坚决杜绝带病使用、违规提拔等情况。

5.关于企业党组织职能弱化,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会同省委组织部起草《关于贯彻<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督促指导各企业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党费收缴、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处理情况排查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三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片制度,持续推动党群部门单设,加大党建工作领导力量,配齐配强党务干部。目前,各企业平均配备1.2名专职党务人员,1.9名兼职党务人员,落实基层党组织织书记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同薪同酬同责任。四是加快推进省管企业党组织召开党代会及按期换届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要求,配合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组织投资、能源、交通、船舶、旅游、外贸、招标等7家未召开党代会的企业和高速、电子、石化等3家已届满的企业,在2017年上半年前完成召开党代会和“两委”选举工作,推动冶金、汽车、建工、轻纺等4家设立党组的企业,今年内完成由党组改为党委工作。目前,省委已批复同意招标集团召开党代会;能源、交通、福旅已报省委待批;船舶、石化完成前期工作拟报省委;冶金等4家企业党组改党委已上报省委待批。五是推动国企将党建“四同步、四对接”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企业党组织职能弱化,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

6.对部分出资企业在重组改制、股权转让、项目投资等重大问题上违规盲目决策监管不到位。如福建石化集团将权属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40%股权以成本法评估转让,省国资委没有组织相关机构到企业调研和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仅以分管领导签字批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内部审批流程管理。研究制定我委内部审核企业产权转让项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产权转让项目内部审核工作程序,按照转让标的物的不同情况细化审批审核权限。二是加强评估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明确资产评估备案工作程序和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加强评估备案管理;加大专家审核力度,对涉及重大转让项目的评估实行专家组审核。三是加强现场勘查调研力度。对需要我委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或由我委决定批准的转让项目,组织委相关处室适时开展实地调查,现场查看转让标的物相关情况,深入了解公司决策程序及相关文件,同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在综合分析、全面考量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四是增强投资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落实《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加强项目后评价应用和问责。五是抓紧出台《所出资企业投资决策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六是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投资非主业项目和收购非国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管,涉及金额较大的,要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加大投资非主业项目和收购非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力度,对此类项目安排聘请两名以上专家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7.对出资企业投资非主业项目和入股私营企业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如省国资委在审核省投资集团并购民营企业和意农业项目中,未对审计、评估报告作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没有发现账面造假问题,项目批复后也未做后续跟踪监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省投资集团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省投资集团于2016年9月5日向我委报告了《关于福建和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专项评估结果的报告》,拟由省投资集团以1元的象征性对价购买叶进、天新及徐龙三家原股东所持有20%的福建和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股权价值1310.712万元)。购买后,省投资集团及大同创业投资公司合计持有福建和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由原来的51%变为71%。二是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非主业和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1)进一步规范了非主业和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项目的审核程序。出台《福建省国资委内部审核所出资企业非主业和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对不同金额非主业和参股非国有控股投资项目要求必须经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2)出台了《所出资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暂行)。增强投资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防范廉政风险。(3)拟出台《所出资企业投资决策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和保值增值。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投资非主业项目和收购非国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管。(1)涉及投资金额较大的资产评估报告,提前与企业沟通,必要时,由产权处联合委内相关部门(统评处、审计处、改发处、法规处等)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2)研究制定《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明确资产评估备案工作程序和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要点,加大投资非主业项目和收购非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力度,聘请两名以上专家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8.对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核定监管不力的问题。

(1)如2015年省冶金控股公司亏损26亿元,其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超发70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冶金控股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在核定薪酬之外违规发放其他福利费11.7万元(其中过节费10.26万元、通讯费补贴1.44万元),已全额清理退回。二是冶金控股2015年错报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实际发放349.69万元,造成多计44.62万元,由年度财务审计负责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15年企业工资总额决算专项审计,已经在审计报告中更正。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工资总额决算和201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国资考评〔2016〕46号),明确从2016年开始,对每一个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四是改革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批复程序。在批复所出资企业本部职工工资总额预算时,不再批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薪酬预算,严格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计算薪酬。

(2)省国资委出资企业2012-2014年超发工资问题较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对超发工资限期清退。考虑企业人员变动和追溯历史较久,为保持企业正常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对企业本部不同类型人员采取不同的清退超发工资方式。其中,超发企业本部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以2013年6月18日为界限(群众路线教育后),清退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超发部分,清退时限应当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是委党委、纪检组约谈2012-2014年本部工资总额超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严肃工资总额管理纪律,对工资总额超发行为立即整改,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三是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工资总额决算和201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国资考评〔2016〕46号),对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情况,每年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严格规范企业工资、津贴和福利项目,确保企业工资总额决算的真实、准确。四是落实越往后越严的原则,按照新修订的《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闽国资考评〔2015〕198号),从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起,严格执行“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违反规定超发工资总额的,企业本部超发扣5分,权属企业超发酌情扣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把落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职责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紧密结合,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五是按照中央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精神,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制度体系,修改完善《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适时出台《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指引》,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适应国企属性和我省国资国企改革进程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四)生活纪律方面。

少数企业管理人员贪图享乐,接受劳务工程队邀请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如马尾造船公司利亚事业部部长廖岳祥等10人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并由劳务工程队买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省国资委党委、纪委责成省船舶集团党委、纪委对10名违纪人员立案调查;主要责任人利亚事业部部长廖岳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职处分和扣发当年75%绩效薪金、奖金的处理,其他9名责任人分别受到降级、警示谈话、降低工资待遇等处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马船公司副总经理、利亚事业部党总支书记、分管领导张忠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船舶集团党委集体约谈马尾造船公司领导班子,责令马船公司党委向集团党委书面检讨,并组织对权属公司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全面检查。三是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在全省国资系统通报利亚事业部案件及查处情况。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委党委、驻委纪检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认真处理好巡视反馈问题线索,迅速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四类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该移交相关部门的,快速移交办理,该调查核实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该立案查处的,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移交的12件涉及39人问题线索处理情况如下:

反映情况属实,党政立案7件,其中,已结案7件,处理36人:

1.开除党籍1人: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金涛,在违规开展业务往来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时,未经组织批准私自离境出逃的问题。

2.留党察看2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郑霖国,直接坐支部分卖标书收入,并以停薪留职人员和仿造返聘退休人员工资名义套取资金,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调研员,吴元峰,受祁敏蒙骗,先后介绍蔡敏等5人向祁敏购买世欧澜山的商品房。其中,吴元峰在蔡敏向祁敏的买房协议上作为见证人签字,并为邵良义等3人给祁敏汇款提供账号,为祁敏诈骗蔡敏等4人共计449.72万元提供了便利,并对组织隐瞒该重大案情。

3.撤销党内职务1人:福建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利亚事业部部长,廖岳祥,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并由劳务工程队买单的问题。

4.撤职1人: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唐晓龙,以开展贸易为名违规拆借资金,造成国有资金损失1198.1万元的问题。

5.降职1人:福建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利亚事业部内业课课长,王文雅,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并由劳务工程队买单的问题。

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1.更加重视理论学习。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要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两学一做”教育,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改进学风,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努力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指导国企国资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2.更加重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好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增强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指导管理,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正风肃纪,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保障。

3.更加重视运用巡视成果。进一步强化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坚决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固化为制度规范,构建起推动国资监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视成果。

4.更加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走群众路线,多深入企业,使出台的政策更贴近实际,使工作方法和措施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突出问题,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集中检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回潮,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5.更加勇于担当。要坚持落实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窗口期,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窗口期,要围绕中心工作全面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国企改革步伐,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7668890;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623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邮编:350003;电子邮箱:wangxy@fjg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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