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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等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无一例外均下调

2016-12-06 11:04:29 王红茹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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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青海省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称“工资指导线”),明确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7%,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8日,已有海南、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新疆、上海、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甘肃、宁夏等19个省(区、市)公布了今年的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多个省份的指导线数值都有所下降。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整体经济是下行走势,工资的增长也要跟经济增速相适应。今年很多地方工资指导线安排的增幅下降,跟各省份的经济增速放缓有关。但是,工资指导线下降,并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7省份上、中、下三条线全部下调

按照惯例,各省份会在每年的上半年发布当地的工资指导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发现,今年7月之前,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5省份发布了2016年工资指导线。从8月至今,海南、河北、四川等其他14个省份陆续发布。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依然有一些省份未发布今年的工资指导线。

在已经发布的19个省份中,多地的工资指导线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其中,海南、甘肃、河北、四川、山东、青海、陕西等7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例如:甘肃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1%降为8%,上线从16%降为14%,下线由5%降为4%;河北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1%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在基准线方面,跟2015年相比,已经发布的这19个省份基准线无一例外均有所下调,其中,海南下调0.9%,幅度最小;天津下调1%;北京下调1.5%;内蒙古下调1.6%;上海、山东、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等7省份下调2%;山西、四川、河北、甘肃、陕西等5省份下调3%;江西、新疆下调4%;宁夏下调5%,幅度最大。

在上线方面,除了江西和宁夏“不设上线”以外,剩下的17个省份均呈下降态势,其中,贵州省下调0.2%,幅度最小;海南、北京和内蒙古下调1%;天津、上海、甘肃三地下调2%;福建、青海下调3%;四川、云南、陕西、广西下调4%;新疆下调4.5%;山东、河北下调5%;山西下调7%,幅度最大。

在下线方面,大部分省份均进行了下调,仅贵州和北京进行了上调。贵州由2.7%上调为4%,上涨幅度最大,达1.3%;北京则由3.5%上调为4%,上调了0.5%。除此之外,内蒙古、天津、云南、新疆、上海、广西、福建、山西等8省份与去年持平;山东、河北、四川、青海、甘肃等5省份下调1%;陕西、江西两省降幅最大,下调了2%。

东北三省均未发布,

黑龙江已多年未发布

近年来,东北经济不景气,唱衰的论调不断,也因此,东北三省发布的任何数据都备受关注。截至记者发稿,东北三省尚未发布2016年工资指导线。

之所以没有发布工资指导线,在苏海南看来,跟东北三省经济的不景气有关, “东三省中的重化工业和国企比较密集,面临的冲击比较大。经济正在重振的过程中,工资暂缓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辽宁和吉林两省在去年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辽宁是在去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8%,上线为12%,下线为3%。

“今年辽宁省不发布工资指导线,也是可以理解的。”苏海南告诉记者,辽宁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今年上半年GDP同比下降1%,是全国唯一经济负增长的省份。刚刚公布的前三季度GDP数据,辽宁省的GDP为-2.2%,再次全国垫底。“经济不景气,工资能发出来就不错了,从宏观看暂不具备给职工再涨工资的条件。”

再看吉林。去年10月,吉林省发布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

单纯从吉林今年的经济增长情况分析,是具备发布工资指导线基础的。吉林省10月29日公布的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地区生产总值(GDP)9298.1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6.9%,高于当期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这是自2014年一季度以来,吉林省GDP增速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黑龙江省已连续多年未发布工资指导线。近几年,仅省会城市哈尔滨等城市进行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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