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20日电(连雨欣)据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涵江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姚景耀(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2年4月至2015年6月间,被告人姚景耀在担任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城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涵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任涵江区江口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款结算、拨付和争取人大代表资格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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