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经济 > 正文

外省盐陆续流入竞争加剧 闽食盐价格整体或降10%

2016-12-30 10:57:43 谢充灵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4个省级食盐储备库可保证全省半年供应

据了解,为保障我省食盐安全稳定,我省制定了相关政策来保护我省的盐田资源,要求凡是辖区内有盐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辖区内现有盐田面积和产能,保障全省入口食盐、食品加工用盐、其他用盐年度产销总量平衡,并设置生产面积不低于30万公亩的重点盐田保护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及时查处擅自废转、侵占、污染盐田及毁坏盐场设施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我省还先后拨款8000万元在福州、漳州、龙岩、南平建立4个省级食盐储备库,储存量可达7万吨,可保证全省半年的食盐供应。此外,我省还投资1.8亿元对我省3个国家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厂房设备改造,建设宁德霞浦食盐周转库,以确保我省食盐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

福建省经信委和省发改委日前也印发通知,要求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逐步建立食盐储备制度,按月建档记录食盐储备情况。食盐最低库存量不得低于本企业上一年度月均食盐销售量,特殊情况下,最高库存量不得高于本企业上一年度季均食盐销售量。设区市政府指定部门要及时编制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我省还要求各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确保食盐市场平稳有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