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社交平台视听节目 不再想发就发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下发后,微博、微信等平台将面临更大的监管压力。图片来源:楚天尚漫
东南网1月9日讯(本网记者 揭晓经)2016年9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官网发出通知,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直播机构需要“持证上岗”。近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发布《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强调加强对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
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的普及与发展,为视听节目传播提供了崭新渠道,不少创业者也因此获得了融资。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自制视听节目存在色情、暴力、低俗等违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对于通过互联网传播音视频的行为,相关监管措施频发,将对行业产生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相关行业人士和我省主管部门。
我省持证视听节目机构有21家
《通知》要求,要求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服务的网络平台以及平台上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开展视听节目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按要求开展业务。而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要求对节目内容把关,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为其上传。另外,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据记者了解,《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的申请条件中包含“主体应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法人”等高门槛要求。而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总局共颁发了588张许可证。这些持证机构包括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网站等。其中,斗鱼、花椒、熊猫TV等多个直播平台未能查到其拥有许可证,而我省持有AVSP证的机构有21家,其中网站仅有包括东南网在内的4家。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机构和个人都属于无资质群体。这个庞大的群体若要提供网络视听服务,只能通过网络平台持有的AVSP证满足资质要求,而网络平台应承担对这些内容审查的责任。
另外,并不是所有发布有视音频的传播方都要取得资质,而要看其提供的服务是否在规定中的“互联网视听服务”范围内。以直播平台为例,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中,与其对应的为第一(五)类(“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及第二(七)类(“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若平台所提供的试听服务内容在上述范围之内,则其平台及服务机构和个人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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