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平正义的获得感——福建省法院以改革创新促司法公正
2017-01-10 07:36: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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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激发办案潜能 近日,南平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江舟在一份法律文书上郑重签下名字。 2009年就在一线办案的她明显感到,自从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后,案件审判的内部审批环节减少了许多,审判责任真正落实到办案主体身上,离“我审案件我做主、我作裁判我负责”的目标更近了。 审判权下放后,办案的内生动力被进一步激发。这得益于全省法院大刀阔斧地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 改革是一场触及利益的博弈。“要从全省法院现有的6000多名法官中遴选出一批高素质法官,这本身就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省高院司改办负责人介绍说。 着眼于“定好额”“选好人”,经前期员额测算、“考试+考核”的严格遴选程序,全省有3000多名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法官脱颖而出,其中45岁以下法官占近半数。 在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同时,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一些法院在机构数字上做减法,在工作效能上做加法,推行办案组织扁平化管理;诸多入额后的院庭长更是从“幕后”走向“台前”,回归到一名普通法官的角色定位。据统计,去年1-11月,全省院庭长办案25.6万余件,占同期全省法院办案数近30%。 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中,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和主审法官有了明确的权力边界和责任清单,领导干部批条子以及内部人员过问案情、干扰法官依法审判等行为被明文禁止。 “制度的高压线竖起来,为官用权的底线划出来,这本身对我们也是一种保护。”谈及改革后的变化,很多基层法院院长吐露心声。 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更多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审判权被进一步“解捆”“松绑”,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64.5万余件,同比上升22.67%。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33%,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7.77%,二审后达98.48%。 以改革创造司法红利 上月21日,连城县法院将一起案件的庭审同步搬上网络,接受来自网民的集体“检阅”。 而在不久前落幕的2016“福建法院院长开庭周”庭审直播活动,同样引发150万网民的围观。全省40家法院官方微博由此“增粉”总计2.6万人。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呈现。 全省法院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各地法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借力科技快速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创造更多司法红利惠及百姓。 每一个审判法庭看得见,每一个人民法庭看得见,每一次诉讼服务看得见,每一个审判流程看得见,每一次执行过程看得见,每一次安防处突看得见,每一台警用车辆看得见,每一项公开民主看得见。独具福建特色的“八个看得见”,让一站式、全景化、智能型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办案办公等各项工作中。2016年10月11日,来自吉林、重庆、贵州7个代表团的24名全国人大代表齐聚福建,开启为期一周的代表视察活动。此间,代表们对我省“智慧法院”建设赞誉有加。 各地法院还依托大数据和信息化,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的优化升级,加快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等建设,拓展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在线服务等便民功能。群众掌上网上预约立案、旁听庭审、查阅信息变得触手可及,他们中越来越多人感受到“一站式”、智能化办理诉讼服务的便捷和高效。 改革就是要让数据多跑步、群众少辛苦。伴随“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度推进,我省信息化建设水平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而且占有重要一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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