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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提交二审

2017-01-13 10:50:24 林晗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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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二审,将提请即将召开的省人代会审议。二审草案增加规定,鼓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补贴,支持老年人个人或者家庭成员自愿投保,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草案还增加了一定的制约措施以督促实现“常回家看看”,规定赡养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养老机构应当督促其探望;增加对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制度的规定,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收住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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