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依法监督最强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综述
2017-01-16 07:49: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分享到:
|
东南网1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24个专项工作报告,并检查1项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和2项专题调研。 这是恪尽职守的一年,这是奋力作为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为推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奏响了依法监督的最强音。 抓大事,在促进新福建建设中展现新作为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省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的监督,把监督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着力促进依法科学理财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用监督实效护航新福建建设。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等报告,两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并开展自贸试验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有力推动了政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严格的依法监督,再好的法规也会变成一纸空文。 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落实科技进步“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后,推动出台了关于培育领军企业、深化科技人员职称改革等8个专项文件,落实了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5%的目标。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的结构,带动全民健身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体育服务业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多元化的体育产业新业态。 社会安定和谐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常委会把推进司法公正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强化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促进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加强对刑事监管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 抓热点,在推动民生持续改善中迈出新步伐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省人大常委会把群众呼声和要求作为监督工作的风向标,着力督促解决涉及群众福祉的热点问题。 小型医疗机构的针管等医疗垃圾没处理好流向社会怎么办?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进度如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1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问题,内容涉及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垃圾分类处理、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并通过人民网和东南网征集到171条网友提问。 这是常委会继2015年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后,又对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连续以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方式监督固废污染防治,督促省政府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减量化控制、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制度化保障、信息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水平,充分体现了常委会“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为此,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扶贫对象动态监控管理体系,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巩固提升扶贫开发成果。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强化基层基础、完善服务供给,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给企业松绑减负,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常委会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合力促进我省各级政府切实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和监管服务水平。 抓创新,在增强监督实效中实现新突破 人大工作需要不断创新。过去一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首次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对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实施满两年的10部法规,常委会要求实施主管部门报告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以及完善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研究意见,常委会将区别不同情况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执法检查,或开展立法后评估,或督促省政府制定配套规定,或将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列入立法规划或者立法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表示,建立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法规的有效落实,也有利于立法机关通过实践检验法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次听取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常委会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深入了解政府部门在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财政收支数据实时共享,并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首次提前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时间从来年7月提前到当年11月,增强了整改工作的时效性,同时要求省政府列出整改结果清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相关阅读:
- [ 01-15]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 陈家东主持会议
- [ 01-15]2016年福建全省各设区市人大工作亮点回放
- [ 01-15]福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组织宪法宣誓,尤猛军陈为民等参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