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法官也是“民”的一员 要常怀赤子之心
2017-01-18 11:14:5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分享到:
|
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志丽接受新华网视频访谈。 新华网杨濛 摄 新华网福州1月17日电(刘丰)“法官要为民,就要怀着一颗赤子之心。”17日,福建省人大代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作客新华网“两会”访谈,阐述她眼里的“司法为民”。 “‘为民’两个字看起来非常大,但实际上做好两件事就能踏踏实实做好为民工作。”黄志丽说,第一件事是要时刻记得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当记住自己党员身份时,“为民”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第二,要常怀赤子之心。法官本身也是“民”中间的一员,怀着赤子之心,就能够体会当事人的切肤之痛,就会用心,“用心的话,什么事情都能做好”。 在基层审判一线工作了十多年,黄志丽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也有五千多件,接触的当事人更是不计其数。她深知“为民”不能是空谈。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