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人大代表们就政府要如何解决重大民生保障问题进行交流。本报记者 游庆辉 摄
21日,政协委员们就下大力气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问题展开讨论。本报记者 林熙 摄
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林剑波)这两天,在审议讨论《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时,代表、委员们提到最多的就是如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据统计,面对如何养老,90%以上的老人选择待在家里,享受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不离亲”“不离家”“不离群”,实现这个愿望,需要全社会倾注更多智慧和力量。
服务设施要够好
老有所养,首要条件是老有所居。最近3年,我省每年都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此次条例(草案)规定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养老服务、公益性养老服务等三种养老服务类型,并首次提出推进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建设。
对此,代表、委员们认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严重滞后于日益增长的需求,很多社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预留空间不足或缺乏相关的规划安排。他们建议,要破解“场地难”瓶颈,需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并整合优化现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省人大代表、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副主席陈立福认为,通过利用闲置厂房、仓库、校舍等场所加以改造作为养老机构的场所,能缓解养老场所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老城区内用地规模在2000至5000平方米之间的旧厂房,面积较适合用作养老院,可作为增加社区老人院床位的优先选择。
致公党福建省委建议,用作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而改作社区老人院的旧厂房改造,可以以功能更新为主,对改造项目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不改变原有建筑的主体结构,对建筑内部进行改造或加固,注入新的使用功能,对室外道路和场地环境重新建设,以避免设施运营的前期大量建设投入。
服务水平要提高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破解这短板仅靠政府远远不够,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是大势所趋。
“应从制度上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的运行和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省人大代表、厦门市海沧区委宣传部部长欧阳丽娟表示,“比如厦门关于养老护理员实现职业资格证书认证的制度,规定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应加大力度监督这一制度的实施情况。”
省人大代表、福州市第二医院院长朱琪建议,在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加强针对老年人的健康医疗服务,赋予基层医院更大比重的医养结合功能。“鼓励老年专科医院和大型三甲医院托管周围的养老机构,双方建立合理的成本和利润分成模式,既可解决医院的病床不足问题,又可解决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不足或医疗护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还可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还有代表、委员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和职校可针对这些新型养老机构,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教育部门应对这些学校和课程给予支持,政府对与职校、高校采取定向培养的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民资引入政策要更灵活
在谈论养老服务业发展时,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应让社会资本“唱大戏”。但对不少民营养老院而言,用地难、运营难是最大困境。如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助力养老服务业发展?代表、委员们建议,落实好现有的鼓励性政策,让养老服务机构“轻装前行”。
“创办民办养老机构需要的合规证件多,牵涉发改、国土、住建、消防、环保、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如果相关部门协调不到位,各部门的政策相互矛盾,办证难的问题就无法破解。”省政协委员、福建圣农发展(浦城)有限公司总经理严高荣认为,须进一步简化证件办理流程,提高办证效率。
省人大代表、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清渊,省人大代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垵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聪明认为,现有的公立敬老院服务模式(如高层楼房式)较难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他们建议,在制度设计时,要明确政府的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具体服务则应采取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入专业化团队,不必大包大揽。
对这观点,省人大代表、政和县委书记黄爱华非常认可。她认为,政府应侧重于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养老用地,同时探索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等方面。“可采取奖补方式,让农村居民一起参与养老机构管理,甚至可采取成立互助小组等方式,调动农村老年人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