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王青山 张璐)“零首付”购车、“一条龙”服务,这样的广告词估计你不会陌生。福州永泰张某利用“零首付”购车骗局在三个月内骗了十余人,非法牟利十余万元。日前,永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据介绍,“零首付”购车指的是通过给车主垫付首付款,从中向车主收取高额利息,待车主利用车辆重新办理信用卡,再将信用卡内的钱套现用于偿还首付款提车,从而实现“零首付”购车,车主可以分期偿还首付及银行贷款的购车方式。 由于信用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借款人给车主垫付首付款,需要暂扣车主的刚“落地”的车辆为前提,这时车辆不受车主保护,借款人可以随意处置,这就给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经查明:2015年10月至12月,张某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宣传“零首付”购车方式,由张某借首付款给购车人,购车人每月支付其利息并将新买的车辆抵押给张某,约定待还完借款和利息即可将抵押的车提回。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时,张某拿出一叠厚厚的事先准备好的格式合同,该合同包括购车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并在其中夹杂转质押合同、授权合同等,利用购车人急切购车而疏于查看的心理,让购车人陷入其精心设计的骗局。张某拿到车后立即将车转质押给他人从中牟利,事后还向不知情的购车人索要借款及利息。通过该手段,张某在三个月内诈骗十余人,从中非法牟利十余万元,致使这些购车人不仅拿不到车,反倒背上一大笔银行贷款,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五十多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莫要轻信“内幕”、“关系”等不法分子编造出的噱头,天上不会掉馅饼,送上门来的好事很可能就是陷阱,一旦轻信,说不定被人牵着鼻子走,浑然不觉上当受骗。因此,购车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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