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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社获颁全省首张广告发布登记许可

2017-03-17 07:56:42 林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工商部门提醒,本月底前未办理登记的单位将不得从事广告发布业务

东南网3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通讯员 陈孔霖) 15日,省工商局广告处、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来到福建日报社,开展广告发布登记的现场指导和服务,并当场向福建日报社颁发了全省首张《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决定》。

《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电视台、电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当前我省已全面开展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并要求3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目前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正有序进行发布公告、通知媒体、收取材料等各项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广告发布登记软件的开发上线。作为服务对象,福建日报社对此次省、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联合上门服务表示感谢,并称赞这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提质增效服务广告业发展的又一项服务举措。

省工商局提醒,各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单位应于3月31日前到属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未办理此项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广告法》第六十条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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