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地开始探索实行旅游投诉“一口受理”
2017-03-17 09:42:22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
分享到:
|
“旅游购物,盼望也能‘无理由退换货’” 强制购物、挂羊头卖狗肉……购物纠纷是旅游纠纷中的大头,想让游客买得更放心,无理由退换货机制是最好的定心丸 不久前,湖南长沙雨花区居民李灿跟团到陕西某景区旅游。行程第二天,在导游带领下,全团来到当地一家玉器店。导游介绍说,当地以玉器生产和加工闻名,因为是产地销售,店里的玉手镯、玉摆件等价格非常优惠,而且质量过硬,很多还有收藏价值,“买了绝对值。” 听导游这么说,李灿心动了,再三挑选后,她相中了一只标价2500元的玉手镯。李灿跟店员讨价还价时,导游“热情”地走过来帮着砍价,最终双方以1500元的价格成交。 行程第三天,导游又带李灿一行来到一家金银首饰商店。看了一圈,李灿并没有选到中意的商品。“我心想,与其干等团里其他人,不如到附近店里逛逛。”于是,李灿走进了隔壁一家特产商店。 这一看不要紧,李灿发现一款和昨天自己买的几乎一样的玉手镯,标价却只有800元。李灿赶紧拿出自己的手镯咨询店员,没想到店员说:“你买的这个手镯,最多值500元!” 李灿找到导游,提出想要去玉器店退货。导游一开始推脱说,游览行程不走回头路,根本没时间再回那家玉器店。后来,见李灿再三坚持,他勉强同意由李灿出钱打车,到玉器店“试一试”。 来到玉器店,听李灿想退货,店员很坚决地回答说:“不可能!玉器属于贵重物品,除非出现明显瑕疵等质量问题,否则一律不能退换货。”李灿再想争论时,导游一边附和着店员的说法,一边催促她赶紧走,“就当花钱买教训吧。” 李灿不甘心,打电话向当地消协投诉。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新《消法》中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网购,不适用于实体店。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才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如果认为商家存在价格欺诈等恶意行为,需要进一步调查举证,可以向法院起诉。无奈之下,李灿只好放弃了退货的念头。 在所有旅游纠纷中,购物纠纷是大头。旅游商品往往真假难辨,甚至夹杂着强制购物、挂羊头卖狗肉等各种乱象。数据统计显示,在云南,因强制性购物引发的投诉,占旅游投诉总量的85%以上,其中70%为退货诉求。 怎样才能妥善处理因购物引发的各种旅游纠纷?专家表示,推广旅游购物“无理由退货”是个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我国在邮购、网购等领域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因为买家与卖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而游客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购买商品,也属于明显信息不对称状态,也具备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应当在旅游景区推广。 目前云南一些地方尝试建立“30天无理由退换”机制:游客在有关部门认定的旅游购物场所买的旅游商品,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出示商品购买凭证,即可办理退货退款。 “旅游购物能给当地带来更多消费,而一些地方不注重市场环境建设,让消费者不敢花钱,真是太可惜。”李灿说,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希望尽快提高无理由退换货的覆盖范围、办理效率。 |
相关阅读:
- [ 01-17]闽2016年度旅游投诉共779件 旅行社投诉占比57%
- [ 10-22]福州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简易旅游投诉7天办结 福州市肉蛋菜价格全面回落 上市量增加一成以上
- [ 10-01]旅游投诉热线12301今起可投诉厕所问题
- [ 09-26]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12301”正式上线运行
- [ 08-11]来福建,旅游投诉“快处先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