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支书,他以项目施工破坏其亲戚家的水田为由,向施工方索赔20万元,被拒绝后,三番五次驾车堵住施工便道,强行阻扰施工,最终获利3万元。”日前,福建省永安市纪委对贡川镇集凤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武汉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充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代言人”,不讲理,不讲法,胡作非为,却无人敢惹,基层群众深受其害。2月8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学新作出批示: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蝇贪”,全省各级纪委一定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予以查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增强获得感,从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随后,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行动,市县党委将其列入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相关违纪问题,还广大农村一方天朗气清的净土。
2月21日,三明市委启动2017年首轮市县党委巡察,市县两级党委共组建18个专项巡察组,重点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蝇贪”。截至3月上旬,已发现问题线索223条,移交36条,党政纪立案8人。“在巡察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涉及党员干部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线索,立即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坚持边巡察边查处,做到精准发力,铁腕整治。”三明市委巡察办主任袁富力表示。
在权力上滥用专断,在经济上贪婪攫取,在作风上嚣张跋扈,这是“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主要特点。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农村党员干部沦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或者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2月20日,闽清县纪委监察局对云龙乡云中村委会主任黄乃光予以立案调查。据查,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黄乃光伙同他人采取虚增耕地面积和抢种地面作物的方式,虚报征地和地面作物补偿款近200万元,其本人非法获利23万多元。
不仅如此,黄乃光还通过游说宗族势力、拉票、买票、威胁村民和竞选对手的办法,达到连任村委会主任的目的。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他随意更改村议事规则,排挤、威胁村两委干部。2015年7月,上级部门指派工程队到云中村修缮水渠,由于该工程没有承包给黄乃光施工,黄乃光便怀恨在心,煽动少数村民阻挠施工,并将工程队赶走,致使该水渠失修,直到黄乃光被调查后才重新启动修缮。
一些本应该为群众服务的“村官”,却变成渔利百姓的“村霸”,严重啃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其害如“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关注,重拳出击。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山边村委会原主任郑德昌组织亲信以村老人会分会的名义,多次对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索要钱财,不“捐款”就组织人员阻挠施工,假借村集体名义取得建设工程项目并私自转给其弟施工。洛江区纪委给予郑德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结合专项整治的开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漳州市纪委集中力量清理排查2012年以来市、县、乡三级纪委受理反映村级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并将巡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经济活动多、专项经费多、群众反映多的重点村,着力发现有关村干部的违纪线索。
针对城中村征地拆迁、宗族恶势力、借民俗信仰破坏村级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涉及村干部违纪的问题线索,漳州市纪委专门派员督办,力求件件有着落,同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在查处违纪村干部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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