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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4-07 09:1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中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7月26日至8月26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八组对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抓紧抓实抓好

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整改要求,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以严的要求、高的标准、硬的措施、实的动作,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巡视以来,集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视发现的诸多问题,根子在于集团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有差距,管党治党不够严,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因此要严肃认真地把握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自觉担负起全面领导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分解落实整改任务

巡视反馈时,由于集团党组书记还未调整到位,报社(集团)成立以党组副书记、总编辑(主持)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向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党组织通报巡视反馈会情况的基础上,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梁建平同志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推动工作,围绕突出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或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改问题为导向,进行深入剖析反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六个方面29个问题,明确整改牵头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要求逐项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任务部署到位。2017年2月9日,集团党组书记张宗云同志到任后立即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要求切实按照巡视组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三)坚持统筹协调,确保整改与工作两不误

在整改工作中,党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既抓好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又结合实际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办法、健全防控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把整改工作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以及省委宣传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努力完成宣传报道各项重大任务,加快媒体融合,推动事业产业转型升级,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做出新贡献。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对下级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

(1)关于对下一级领导人员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管,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教育,定期组织纪检、经管、财务和审计等部门对经营部门与单位开展依法依规经营责任检查。

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巡视前后,报社(集团)和各单位共完善、制定或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共102项。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一些部门和领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排查风险防控的薄弱环节,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建立超前预防、全程监督、有效制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形成覆盖全报社(集团)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实现“知风险、防风险、化风险、控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2016年12月30日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各层级审批权限、议事规则、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范围,杜绝不规范议事流程和决策程序。各经营单位(含所属控股企业)已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和检查工作,未新发现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问题。

二是持续完善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制度。2016年初,报社(集团)对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疏理,对授权管理、审批权限、资金管理、合同管理、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广告代理、广告串换等一系列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制度文件作了修订,于2016年5月汇编下发,进一步完善了集团经营管理制度体系。巡视和整改期间,由经营管理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敦促各经营单位就广告经营等重要业务管理配套出台实施细则。

三是加强督查,建立常规检查机制。要求各经营管理职能部门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强化制度意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岗位责任制。报社(集团)每年岁末年初开展抽查,检查各单位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情况、实际进展情况。自2017年始,检查评价结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设定单项考核指标。

四是进一步强化集团管控力度。报社(集团)通过严格执行《授权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强化集团化、规范化管理,同时按照《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财务总监(主管)委派管理办法》,在全社范围内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规范下属控股企业由出资单位委派高层管理人员,专职参与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效保障集团及控股方的实际控制权。2016年12月26日,报社(集团)召开年度财务工作会议就财务总监(主管)委派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出新要求。巡视期间即知即改,加快推动投资企业清理整顿,对经营不善的实施关停并转。

(3)关于对下属单位生产经营投资把控不严问题

一是督促海峡导报落实整改。加大力度抓好串换物品变现,2015年海峡导报已成立变现领导小组,经4次拍卖,目前已拍卖出一套房产335.9万元,变现其他物品141.99万元;修订导报公司串换物品变现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变现渠道,及时回笼资金,并对串换物品做好盘点,一些即将过期的物品及时清点造册,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按规定上报集团批准。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参照报社(集团)相关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导报公司串换物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批制度。暂停串换快消品,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月28日,暂停除固定资产外的所有串换活动;对新一年串换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

二是完善投资经营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授权管理等一系列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督促经管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执行监管;举一反三,完善管理,特别是注重防范市场风险,以改革创新促进媒体发展、促进经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切实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完善《福建日报社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工作程序,形成审计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的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审计监督,科学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除按规定对离任处级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紧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廉洁从业、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关键岗位,每年组织对直属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定期组织专项审计,稳步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的问题及时交纪检部门查处。把审计结果同人事任免、问责追责、考核奖惩结合起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的无缝对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审计监督的硬约束力和威慑力。

2.关于个别子报政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追究责任,进行警示教育。根据福建日报社采编管理相关规定和福建法治报《新闻宣传重大事故追究办法》第三条重大事故的追究和处罚的规定,给予漏发报道的2名夜班带班负责人全社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

二是重构机制,加强管理。福建法治报社理顺用稿通道,做好重要时政新闻的跟踪监测,重要时政稿由带班负责人报告总编辑后,统筹协调刊发。

三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全体采编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持政治家办报原则。指导制定《福建法治报社加强政治导向管理的意见》,定岗定人定责,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上级宣传指令准确有效传达。

3.关于统领报社(集团)改革发展不够有力、应对新媒体冲击缺少有效措施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新常态、新问题的应对能力,增强实现“两个效益”的谋划能力,推进党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明确工作着力点和突破方向,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推动意识形态阵地巩固壮大、文化产业稳健发展。

三是加快推动媒体深度融合。集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融合发展整体方案,启动实施办报质量提升和“一报一网(端)”媒体深度融合工程,全力推动 “三个打通”,着力调整媒体产品结构,改革采编运作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改进新闻产品评价办法,努力打造适应新时期舆论生态和传播格局,实现党报、党网、党端对舆论阵地全媒体、全覆盖,建设拥有强大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的新型媒体集团,更好地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舆论”的使命。

四是全力推进公司清理整顿。2016年4月份以来,抽调人员组成报社(集团)公司清理整顿推进小组,对相关投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现已完成10家公司的关停注销,至2017年底再关停注销17家公司。

五是督促推进整改。指导督促海峡导报夯实主业基础、加快新媒体转型、推进多元化增收、加大节支增效、广告串换物品去库存,缓解资金压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一些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问题

(1)关于未按月交纳党费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集团党组带头,机关党委、各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每个党员主动、足额、按时缴纳党费。

二是责成海峡导报、印务中心、海峡都市报三个党总支从2016年8月起即知即改,加强党员教育,严格按要求主动、足额、按时缴纳党费。

三是责成机关党委认真核查3名党员未按月交纳党费的情况,落实1名离职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经请示上级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责成2名在职党员限期改正,并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两位同志已补缴党费。

(2)关于不足额交纳党费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落实党费补缴工作。报社(集团)于2016年8月起组织党费补缴工作,共补缴了2008年4月至2016年7月的党费172.38万元,于2016年12月按规定比例上缴至省直工委组织部。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督促海峡导报落实足额交纳党费,该报79名党员按标准补缴党费共计28.3958万元;每位党员从2016年8月份起按月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并由党总支汇总及时存入集团党费专户;督促南安商报落实足额交纳党费,领导班子成员补缴了不足部分共16454元,全体党员也足额补缴了应补党费。

二是责成检查。责成南安商报领导班子成员在班子会议上作深刻检查。

三是加强学习。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党员意识,争当合格党员,努力实现抓党建和干事业有机融合、互促共赢。组织全体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未按规定检查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问题

一是及时落实案件查处。对原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蒋松华贪污党费案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回损失,开除其党籍,降职调岗,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徐树才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集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检查。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忠诚履行职责;结合案例,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是严格依规交纳。报社(集团)所有党员从2016年8月起按时、足额、主动交纳党费,由党支部及时存入党费专户。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党费交纳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年抽查一次下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情况。对无正当理由,又不及时、不足额、不主动交纳党费的党员及其所在党组织的书记,将按相关党纪党规处理。

五是严格财务制度。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自2016年8月起,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和计财处确定专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做到帐款分开管理。各党支部缴存当月党费,机关党委每季度按规定比例上缴给省直工委。机关党委和各级党组织每年检查核对账目并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3.关于对辞(离)职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11名辞(离)职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5名辞职党员已办理组织关系迁出手续并收到回执。2名辞职党员重新受聘直属子报后,其组织关系已转入所在单位党组织。3名离职未办理组织关系迁出手续辞职党员已分别纳入海峡都市报党总支第二和第三支部管理。1名辞职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被检察院批捕,待结案后再处理。

二是开展教育帮助。教育当事党员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生活,做一名合格党员。

三是推进规范管理。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要重视对本支部辞(离)职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及时核对,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帐,抓好各项基础性党务管理工作,确保有效管理。

4.关于有的支部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市场瞭望杂志社党支部、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召开会议,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反思,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和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切实改变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问题。责成印务中心党总支督促第四、第五党支部制定并严格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加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检查力度,并将之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责成记者通联部党总支结合实际制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学习具体方案,创新微信平台等学习交流形式,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做合格党员、展新作为。

二是严肃批评。针对印务中心党总支第四、五支部未结合实际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责成该总支对第四、五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

三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集团党组认真对照“五抓五看”,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主要任务和分工方案》,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分工落实,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防止以业务会议代替党建工作,真正做到抓党建促发展“两手都硬”。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合起来,用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创新党建机制,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出台《关于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规定》,集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好党课;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党支部活动记录和上党课情况,将制订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分考核办法,未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的,视情况对支部书记进行问责。改进党员活动费发放办法,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是按规定配备机关党委和二级企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干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配备报社(集团)机关党委(工会)、机关纪委干部8名。同时加强直属二级单位党务干部配备,在14家直属企事业单位设立党群工作部,确定1名不分管经营的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和纪检工作;海峡都市报社、海峡导报社、印务中心等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配备党群工作部主任,以及1-2名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其他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配备1人兼党群工作部主任,并指定1人专职做好党务纪检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集团党组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落实。第一,建立健全责任检查考核机制,制定《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终进行检查考核。第二,按照“五抓五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和责任。第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第四,充分发挥集团党风廉政工作巡察小组的作用,定期组织内部巡察考核,每年做到责任制检查全覆盖。

二是加大述廉力度。第一,严格落实《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集团班子成员每年度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第二,要求报社(集团)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自2016起,将述廉作为年度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人事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监督力量。根据省委编办通知要求,撤销福建日报社监察审计室,推荐上报了驻社纪检组人选名单;原监察审计室监察科并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设机关纪委办公室(纪检科),配备2名工作人员,协助驻社纪检组开展工作;原审计科挂靠集团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同时加强集团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建设,在14家企事业单位设立党群工作部,确定1名不分管经营的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和纪检工作;海峡都市报社、海峡导报社、印务中心等三家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配备党群工作部主任,以及1-2名专职党务纪检干部;其他人数较少的单位,配备1人兼党群工作部主任,并指定1人专职做好党务纪检工作。未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设立纪检联络员,明确其监督责任,做到纪检队伍网络全覆盖,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四是建强纪检干部队伍。通过抓学习教育、抓业务培训、抓管理监督,加强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信访件处理。对十八大以来至2015年底所收到的66件信访件,组织力量逐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门别类,根据当时核实情况,将初核或函询谈话的内容该补充完整的补充完整,对未完成的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完善信访件办理制度,修订完善《驻福建日报社纪检组信访工作制度》(待纪检组审议通过),根据“零暂存”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件登记、审核、审批、办理、处置、督办、办结、上报、归档等流程,建立完整工作台帐,严防可查性线索不查,有案不办,拖延办案、违纪办案等问题发生,对所反映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从快从严调查处理;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和学习研讨,提升办信能力,提高办信工作质量。

二是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党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徐树才进行诫勉谈话,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2人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巡视以来,报社(集团)纪检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追究责任的实施办法》,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六大纪律”,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纠。持续跟踪盯紧集团个别下属单位房地产项目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对2名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1名党员党纪立案,对1名科级干部政纪立案,并将涉嫌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侦办。2016年巡视期间严肃查处了原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贪污党费案件,开除其党籍,并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四是认真落实《执纪监督工作规则》。结合报社(集团)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严格执纪监督工作流程,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严肃处理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行为。

3.关于对有的干部职工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

一是对相关问题认真核查并处理。已追回、取消福建日报干部陈某某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共11个月已发的考勤补贴、月奖金及2015年度年终效益奖共112827元,并在报社(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按规定分别扣发省报协秘书处周某和林某2016年相关奖金及考勤补贴4740元、2611元,并责令两人作出书面检查,报社(集团)加大对省报协秘书处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福建日报1名采编人员政纪立案,拟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对人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报社在巡视期间即知即改,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重新分配1名采编人员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考勤、外借人员管理教育等制度。2016年8月底先后印发《关于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实施考勤签到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建设的通知》《关于实施考勤签到制度的补充通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各部门执行考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废止《福建日报采编部室员工奖金分配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中“记者年龄56周岁(含)以上,经本人提出申请,编委会批准,可退出量化考核”之规定。同时,完善对外借人员的管理教育长效机制,对外借人员在外派前做好行前教育,交待注意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在借用期间做好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外借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要求外借人员每半年主动汇报个人工作生活思想情况。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集团党组将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强化教育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抓住“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抓好部署检查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收回相关费用。共收回9420元,其中报社公务接待1406元、海峡都市报超标接待费用1488元、每周文摘陪餐人数超标费用440元及葡萄酒费用6086元。

二是严肃问责。责成党组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承担接待任务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责成海都报分管领导召集公众公司高管人员会议,就接待费超标一事提出严肃批评,对公众公司分管副总进行通报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对每周文摘报社主要负责人陈冬青进行诫勉并在报社(集团)通报,责成其在班子会上作检查。

三是强化接待管理。2017年1月再次下发《关于切实严格执行〈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申有关要求,责成各单位按报社(集团)规定,修订完善各单位(含其下属公司)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公款购送购物卡、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的问题

一是收回相关费用。共收回2.936万元,其中购卡费用2.04万元、旅游费用4000元、礼品费用4960元。

二是严肃问责。对福建海峡消费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党纪立案,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在集团通报;对印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蔡欣明进行诫勉并在报社(集团)通报,责成其和分管副厂长及市场部主任分别在中心总支会、班子会上作深刻检查,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加强教育,严格财务监管。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总工会2016年下发关于规范工会活动及经费使用的相关文件规定等,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财务报销关口,并以此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出国执行公务活动以因私名义规避审批的问题

2014年6月,省有关部门组织赴港推介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洽会”采访活动,要求福建日报派1名记者参加却在报批过程中出现疏漏,为完成任务,我社记者持因私护照出行。市场瞭望杂志社为承办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海丝”沿线国家茶叶经贸与交流合作之“闽茶世界行(海丝行)”系列活动,因组团方面的原因导致报批来不及,为完成任务,2名同志持因私护照出行。对此,报社重申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在已有的《关于加强集团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员工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基础上,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作出补充规定,严格报批手续,明确主体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公车配备不合规定的问题

一是对6部超标车进行处理。经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意见,针对6部车辆分两类处理:报社(集团)本部串换的超标轿车继续封存,待事业单位车改启动后,按照相关精神一并处置;报社(集团)本部串换的超标商务车和直属单位串换的超标公务车,暂时保留作为采访机动车使用,待事业单位车改启动后或集团公司成立后,根据事业单位车改政策和国有企业配车相关规定处置,不合规定的按规定流程报批后予以拍卖。

二是重申相关制度,规范车辆资产管理。重申《关于加强集团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定》、《福建日报社关于公务车管理使用的规定》,下发《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关于开展公务车辆资产管理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规范管理。

三是严格公车购置管理。出台《福建日报社关于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严格车辆购买审批流程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四是加强督查问责。由机关纪委牵头组织不定期督查,如再发现不按规范流程使用公务机动车,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5.关于报社(集团)及个别子报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多领工资的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巡视期间8位社领导已全部退回钱款。

二是限期退款、严肃问责。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经核查,除符合报社(集团)规定的部分外,海峡导报6名班子成员共多领好稿奖、法定工作日加班工资和误餐费25.8408万元,责令6名班子成员于2017年2月24日前退回钱款。对该报社原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纪立案,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在集团通报。

三是加强薪酬管理。加强对单位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薪酬的管理,要求各单位每月上报工资花名册至报社(集团)人事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配备处级干部的问题

已撤销6个记者站副处级规格。对于超职数、超范围配备的处级干部,坚持“总量控制”原则,明确了整改措施,通过退休减员、转入专技岗位或企业任职及组建福建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分流等方式,在两年左右消化。

2.关于增设机构、擅设非领导职务岗位的问题

一是撤销并整合相关机构和岗位。已撤销1个增设机构;对另1个增设机构,通过职责合并进行机构整合;已撤销督察员、巡察员、考评员岗位设置,不再聘任,相关人员做适当安排。

二是分类施策,做好人员分流。原督察员、巡察员、考评员中,有3人2017年2月退休;2人安排从事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待遇与所聘岗位挂钩;5人根据本人专长和岗位需要,继续安排从事新闻研究与考评、行政经营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工作;2人充实到报社(集团)本部或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关于厅级干部未批兼职的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对1名厅级干部兼任省报业协会会长,已协调督促省报协2017年年底前完成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2名厅级干部已不再兼任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是严格执行规定。按照领导干部社团以及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的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新的兼职审批报批工作。

4.关于个别干部短期内频繁调整岗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报社(集团)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明确处级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不满半年的,不得交流或调整;

二是制定《报社(集团)中层(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从制度上避免同一干部短期频繁调整交流和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现象,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5.对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的问题

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规定。落实任职年龄不搞“一刀切”的要求,废止报社(集团)“男性处级干部年满56周岁以上、女性处级干部年满55周岁以上退出领导领导岗位”的规定,合理使用各年龄段的干部,保持干部队伍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年龄结构,以充分调动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的积极性,避免再出现干部人才资源浪费。

6.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检查。要求各所属企事业单位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人员招聘工作进行一次普遍检查与全面自查,对集团处级及以上干部以及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亲属子女任职情况调查摸底,对相关情况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管理,责成整改。

二是专项清理整顿。针对印务中心领导人员的亲属子女比较多的问题加强管理,责成印务中心按照集团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完善招聘管理办法,完善招聘程序,防范廉政风险;三年内原则上不再对外招聘员工,实行内部消化,如确需招人上报集团人事部门审批;今后因工作需要招聘员工,涉及集团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务中心中层以上人员的亲属子女,按规定报备。针对海祥地产公司的亲属子女比较多的问题,已解除3人劳动合同,责成海峡都市报社按照人员招聘和回避有关制度,修订完善该报社及所属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的管理监督工作制度。

三是严肃处理。责成印务中心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对印务中心原任厂长、现任厂长进行提醒谈话。责成海峡都市报社(公司)作出深刻检查,同时由海峡都市报社(公司)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海祥地产公司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制定报社(集团)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制度约束,对人员招聘工作的工作责任、招聘计划审批、招聘范围与方式、招聘工作流程、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工作回避等做出详细规定,实现对直属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常态化监管。同时,指导督促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报社(集团)规定和要求制订或修订完善本单位人员招聘具体实施办法。

五是从严落实任职回避制度。要求单位对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进入报社(集团)工作,必须严格审查把关并按管理权限报上一级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备案,事先进行回避情况审查,抓好事前把关;同时结合年度有关事项申报工作,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工作岗位情况进行报备汇总,实现动态管理。

(六)开发房地产项目、广告经营管理方面

关于广告经营管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2016年12月30日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广告经营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清查2014-2016年广告代理经营及广告串换物品情况,2017年1月10日已完成摸底清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成其限期整改。

(1)关于个别处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广告经营管理中收受贿赂的问题

一是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原主要负责人陈兆伟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报社(集团)积极正配合检察机关侦办案件。

二是集团党组班子结合2017年1月21日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抓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

三是强化各经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重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及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

(2)关于未经招投标确定广告代理商且合同管理漏洞隐患较多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范运作。2016年5月,报社(集团)已新修订出台《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广告代理规范化运作管理办法》、《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广告经营业务管理制度。同年12月30日再次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广告经营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经营单位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报经营管理中心备案。重点重申“广告代理必须进行招标、广告串换物品总量控制在5%以内、不得超权限审批”等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串换物品种类限制。

二是责成相关单位立行整改。目前,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每周文摘报社、海峡教育报社均已终止原相关项目的广告代理关系,2017年广告代理招标正按照新规定重新进行。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进一步规范自营业务广告工作流程,明确格式化合同要件,规范自营业务管理。海峡都市报发展公司已出台《海峡都市报社广告串换物品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签署广告串换合同。

三是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原主要负责人陈兆伟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和工商广告负责人、文字专版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每周文摘报社、海峡教育报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决定成立“法务部”。抽调熟悉法律或法律专业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加强报社(集团)签订各类合同的审核把关、协调组织、监督管理。

(3)关于广告串换及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立行整改。督促海峡导报等各经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报社(集团)广告串换物品相关制度,并对串换工作进行科学测算,降低税负、提高效益;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公司已办理库存账补登手续,南安商报社已于2017年1月补入账,相关经营单位已停止与广告代理公司进行广告串换物品,各经营单位广告串换物品全部严格按财务规定入账、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

二是严肃问责。针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海峡都市报原主要负责人孙德坚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已对海峡导报社原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立案,一并处理,对海峡导报原广告中心主任史可成进行诫勉,对海峡导报发展公司财务总监进行批评教育;对南安商报社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出台《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广告串换物品管理办法》,要求各经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下发《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广告经营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在重申广告串换物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广告串换物品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固定资产、通讯器材、新媒体软硬件设备和生产经营专项活动所需的物品。

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自2017年始,广告串换物品必须开票入账,各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串换业务专项管理制度、配套出台“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报社(集团)财务委派人员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4)关于一些广告串换及物品发放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广告串换物品情况自查清查。报社(集团)严格把控,已禁止违规串换物品为员工发放福利;目前未再发现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广告串换物品发放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对2011-2013年串换物品时间进行再次梳理,责成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在职相关员工收回2013年6月以后合同串换物品价值27.149万元(扣除已缴税收和库存部分)。

二是严肃查处。对主要责任人福建海峡都市报发展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孙德坚和原经管中心主任占东锋进行严肃追责,同时对干部员工进行警示教育。目前,上述两人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处理。

三是严明财经纪律。加强相关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报社(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广告串换物品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内控监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集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的原则,认真对待,精心排查,积极办理,优先处置。集团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驻社纪检组组长分别对核查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提出了严格要求。目前已对15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4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立案7人,初核5人,谈话函询1人,了结1人。其中原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蒋松华因贪污党费问题,已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对福建日报新闻发展公司原主要负责人陈兆伟、海峡都市报社原主要负责人孙德坚2名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海峡都市报社党员林银来党纪立案,对海都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占东锋政纪立案,以上4 人涉嫌违法问题由检察机关侦办;对2名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对福建日报社1名采编人员未经正常审批手续私自出国问题进行政纪立案,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人事处处长、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和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等3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党组要求报社(集团)纪检机关集中力量加强对其余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尽快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巡视特别是巡视反馈两个月以来的集中努力,集团党组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组班子和报社(集团)干部职工结合新闻宣传与改革发展工作实际,通过对具体问题的逐一剖析和深刻反思,在认识上深受警醒,干部队伍展现新气象、新面貌,各项工作有新举措、新进展;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完善制度102项,即将完善、出台制度11项,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为做好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巡视整改没有休止符,目前还有一些具体问题的整改需要逐步推进落实,今后仍有不少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落实。下一步,将深刻吸取巡视发现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五个方面意见建议,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积极深化综合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继续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我们将持续跟踪推进,一是重点推动媒体深度融合,进一步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新闻采编发各环节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实现“三个打通”、改善产品结构、坚决改革采编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快传播平台、渠道、数据库建设;二是全力推动事业产业转型发展,加强项目分析评估,建立财务效益评价体系,设立法务部门强化报社(集团)法务工作,加强对报社(集团)各类合同的审核把关和协调管理,增强防风险能力,提高决策科学性;抓好资产盘活、加大节支增效,努力寻找新增长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我们将集中精力做好扫尾工作。对个别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我们将不遗余力推进整改。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

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筑牢思想根基,严守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支持派驻机构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促,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问责,推动廉洁从政要求的落实;强化纪律审查,努力拓宽案源渠道,认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处理,加大惩处震慑;强化综合派驻落实,加大综合监督力度。

(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一是进一步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二是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加强经营单位、项目、资金、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是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厉行勤俭节约、简化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四是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良好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勉肯干的创新创业环境。五是强化督查和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四)规范干部任用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条例规定,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从严管好用好干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报集团队伍。

(五)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做好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新闻宣传和事业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095605;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邮政编码:350003;电子邮箱:fjrbxszg@163.com 。

                                 中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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