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程飞)违反规定在标价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从严查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坚决查处并制止!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严查房地产价格炒作。 从严查处明码标价方面四类违规行为 我省将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工作,从严查处四类违规行为,包括新入市商品房未按规定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未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一房一价”信息和房屋销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房地产中介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严厉打击五种价格欺诈行为 一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二是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方式,欺骗、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三是采取发布虚假销售信息、向购房人虚假承诺、以虚假的认购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等手段,欺骗、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四是采取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等手段,欺骗、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五是对外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的其他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并制止五种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二是虚拟认购协议、签订虚假合同、内部认购后提价销售、故意延期开盘囤房惜售;三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四是雇佣、纵容他人炒作房价;五是以联手挺价、联手提高房价、联手维持等方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商品房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等其他违法行为。 虚构造谣传谣误导消费者将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行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已经下发,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开展工作,坚决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并在4月底前完成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监管方案和适应市场规律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依法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合力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有效打击炒作行为和其他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省物价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住房价格及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市场价格行为问题集中、市场反映较多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建立全省通报制度,对监管不力、处置不及时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我省还将建立房地产企业和中介销售价格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采集辖区内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形成监管工作信息库,并与相关部门形成信用信息联动共享。通过房产协会、中介协会等相关行业,正确引导规范行业性价格行为。对通过虚构、造谣、传谣以及恶意炒作来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移送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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