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厦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上报时间缩减至15分钟

2017-04-11 08:55:31 陈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日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近日,厦门市修订出台《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的上报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缩减至15分钟,且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根据预案,当市行政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发生超出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或跨区、跨领域(部门和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或特大事故先期处置时,将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在15分钟内向所在区政府及安监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预案还明确厦门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同时成立行业专业救援队,各区成立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作为全市事故灾难的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应急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联动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按指令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