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大地之子"乡村人才培养计划:寻找培育乡村带头人

2017-04-12 08:04:07 张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扫一扫关注大地之子计划

动心了吗

请看申请指南

我们期待中的“大地之子”需要具备以下的潜质:

1.有使命感:有公益心、责任感、开放包容的心态;

2.有行动力:50周岁以下,至少两年的乡村工作经历,能够带动乡村发展;

3.有发展力:较强的学习能力;能与各方合作;能发现农村问题并着手解决;或针对现有农村问题,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法。(注:报名对象仅限于福建地区)

只要您本人或者您认识的人,对乡村建设有热忱,已经走在乡建的路上,而且对乡村的未来有憧憬,欢迎自荐或推荐相关人士加入“大地之子”乡村人才培养计划。

【申请说明】

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6月9日24点前

报名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大地之子计划”,下载“大地之子”申请书

提交申请书,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adizhizi2017@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大地之子+所在地区+申请姓名”;

或直接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C区3号楼122 收件人:张欣 13599088564;

或直接在“大地之子计划”微信公众号中的链接界面提交申请书。

咨询电话:0591-83519067 13599088564

入选“大地之子”,须全程参与整年度的培训计划。

若有推荐人,请在申请书外,另附一份推荐信。

【评选流程】

2017年6月19日,由社会各界权威人士组成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申请书》初步筛选出20位候选人。

2017年7月1日,经过实地考察和候选人面试,我们将最终公布首期10位“大地之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