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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团伙故意去超市买过期食品 再假装中毒敲诈

2017-04-20 09:29:52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庄凌龙 倪军)故意去超市买来过期的食品,再假装食物中毒上门敲诈勒索,这伙人在泉州各地共作案14起。昨日上午,晋江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4岁的安徽人姜某彪等9人团伙,因涉嫌敲诈勒索,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买了4瓶过期酒索赔11900元

永春人刘女士夫妇在晋江西滨经营一家小超市。3月30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两名男子到她超市买走了4瓶椰岛鹿龟酒。不料,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这两名男子带着另外三四个人回到超市,称买的酒过期了,他们喝了人不舒服。刘女士一查,因为没注意,酒确实已经过期3个月。

“有个人还一直要吐的样子。另一个人很凶,拍桌子让我赔钱。”刘女士回忆,丈夫只好带他们到医院检查,抽血,打点滴。因为对方威胁不赔钱就砸店,还要去工商部门投诉,他们只好赔了11900元。

同一伙人频作案警方抓获9人

刘女士以为碰上倒霉事,没想到,跟同行一提,居然有不少同行也遇到类似情形。调监控一看,居然还都是同一伙人。意识到可能被设套了,刘女士报了警。

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同时,晋江卫生部门对疑似食物中毒案例进行调查时,上述男子却拒不配合。而且,排查晋江全市医院类似病例中,卫生部门还发现,今年2月21日至3月3日,3起疑似食物中毒病例中,出现相同患者。其中两名男子出现3次,行为可疑。

晋江警方初步判定该团伙有9名成员,涉嫌敲诈勒索,4月2日凌晨3时许,将姜某彪等9名嫌犯一举抓获。

成员分工明确敲诈勒索14起

9人落网后交代,今年2月份以来,他们在晋江、洛江、永春、南安等地作案14起。去超市专门买来过期酒等食品后,团伙成员中,有人固定负责装病,有人负责开车,核心成员姜某彪则出面找超市老板索赔,而另一名女性成员则负责帮忙照顾“病人”。

民警表示,这伙嫌犯与专业打假人通过正规工商部门维权不同,是私下通过威胁、敲诈的形式,目的是非法占有钱财,因此涉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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