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报“年报”企业要上心! 2015年起,全国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取代以往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程序。我省工商部门提醒,今年年报期限将至,逾期未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东南网4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通讯员 陈孔霖) “年报攻坚行动收效显著,全省企业年报率已经从18日的20%提升到27日的33%,但依然有近七成企业未报年报。”27日,省工商局企监处负责人表示,年报工作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应尽快完成。 省工商局于18日启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2016年度年报攻坚行动”,采取了指定专人查看辖区内各单位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逐户通知提醒,对尚未报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逐一建立台账且明确责任到人,对前来窗口咨询、办事的市场主体主动提示,加强督查通报、约谈等举措,力争快速提升全省年报率。 据商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从2013年起,全国取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从2015年起,全国实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 记者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了解到,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定公示年度报告时间是每年1月1日-6月30日,也就是说,今年6月30日之前,企业必须填报并向社会公示其2016年年度报告,且接受社会监督。 “光知道不用年检了,对年报还是没太放在心上。”福州市一家电商企业的负责人陈先生表示。而泉州一家企业负责人则表示,担心企业“纳税总额”等信息被公示以后“没什么好处”,所以一直在观望。 也有企业认为,过去若未年检,工商部门将吊销营业执照,而现在申报年报似乎少了刚性约束。 其实不然!工商部门表示,企业若不按时报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行为将因此受限。 据了解,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其贷款、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以及荣誉授予都将受到影响。在信用分类监管中,这些企业也将被提高抽查比例,并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另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还将进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对于不少企业纠结的是否公示“负债总额”“纳税总额”“利润总额”等重要信息的问题,我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信息虽然可以选择是否公示,但都属于必须报送的范围,“公示这类重要信息,有助于展示自身实力和信用形象”。 工商部门同时提醒各市场主体,年报信息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年报结束后,工商部门也将依照规定,对市场主体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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