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建近岸海域赤潮已消退 部分海域贝类仍检出麻痹性贝毒

2017-06-16 09:54:30 沈汝发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福州电(记者 沈汝发)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提供的最新信息,根据监测结果,目前厦门、漳州、泉州海域赤潮已消退,但部分海域近期所采集的贝类样品仍有检出麻痹性贝毒超标,近期食用相关海域贝类仍有安全风险。

根据监测,厦门同安湾后田海域-鳄鱼屿海域和五缘湾及其湾口赤潮海域水色已恢复正常,其他监测站位未见异常,均未检测出有毒链状裸甲藻。此外,泉州、漳州相关海域水色未见异常,也未检测出有毒链状裸甲藻。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近期福建沿海风浪较大,天气以中到大雨为主,气温、水温有所降低,此种天气形势不利于赤潮的发生和维持。

同时,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开展贝毒跟踪监测,直至连续2周内未检出贝毒;沿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将继续对所管理海域保持加密监视监测,做好应对工作。

近期,泉州、漳州等地相继发生部分群众因食用贝类水产品中毒事件,据流行病学专家会商研判,初步确定沿海部分渔民中毒事件为海水赤潮污染导致的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

事件发生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等相关部门及漳州、泉州等地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救治中毒患者;加强对赤潮海域的检测;发布消费警示,并加强对市场管理,严禁捕捞和销售受赤潮污染的水产品。(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