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蔡志江)异地大学毕业生在漳州交通肇事,没留下电话,查无财产,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是如何破解这一执行难? 2015年4月,大学毕业生小朱在芗城区天宝镇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经判决要赔偿伤者小庄1.7万元,当初小朱垫付2000元医疗费后“消失”了,没有联系电话,执行法官一查,小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怎么找到小朱?经办法官了解到小朱毕业于福州一家高校,于是法官想办法联系到了小朱的班主任,经沟通,班主任通过班级群找到了小朱。小朱主动联系了法官,经办法官阐明未履行还款义务对其所造成的种种法律后果,也回答了小朱的疑虑和想法,小朱同意和解,每月支付1500元给伤者。 不想中途小朱失业了,没有依约支付执行款上了“黑名单”,他又很快又找到了工作。法官再次找到了小朱,经过耐心解说,再次让他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小朱答应通过向亲朋好友筹借的方式,分三次按和解协议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款。 因此,小朱作为刚走出社会的大学毕业生,避免了自己糊里糊涂成为失信被执行。昨日,小朱的“黑名单”也被撤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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