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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消费投诉呈现四大热点

2017-07-18 08:20:31 林智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根据福建省消委会最新发布,2017年上半年,其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968件,解决10835件,解决率为90.53%,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15.48万元。

2017年上半年度投诉中,合同问题2345件,占投诉总量的19.59%;质量问题1920件,占投诉总量的16.04%;售后服务问题2159件,占投诉总量的18.04%;虚假宣传问题892件,占投诉总量的7.45%;价格问题332件,占投诉总量的2.77%;安全问题153件,占投诉总量的1.28%;假冒问题143件,占投诉总量的1.19%;计量问题75件,占投诉总量的0.63%;人格尊严问题40件,占投诉总量的0.33%;其他问题3909件,占投诉总量的32.66%。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合同问题成为首要问题,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商品类投诉6931件,占投诉总量的57.91%。从商品类投诉来看,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和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五。消费者服务类投诉5037件,占投诉总量的42.09%。从服务类投诉来看,电信服务类、生活及社会服务类与互联网服务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三位。

上半年,我省消费者投诉呈现四大热点,记者一一为您解析。

服装鞋帽类投诉顽疾难除

2017年上半年,服装鞋帽类投诉共1974件,占总投诉量的16.49%,占商品类投诉的28.48%,同比增长了7.75%。

服装鞋帽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装、鞋帽涉嫌伪造产地,或是商品没有合格证。二是个别经营者售后服务意识薄弱。三是质量问题,其中,服装类投诉主要集中于做工粗糙,销售前存在瑕疵,洗后串色、缩水、褪色、起球,甲醛超标等问题;鞋类投诉主要集中在脱皮、脱线、脱胶、裂口等质量问题。

如:莆田消费者李女士反映,2017年4月21日,其在莆田市城厢区万达广场三楼的耐克专卖店购买一双运动鞋,才穿两天,就发现两只鞋子的鞋面都裂掉了,要求商家售后处理。耐克专卖店却以消费者没有购物凭证为由拒绝售后,但消费者称自己有当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收款方显示是万达耐克店。经调解,商家同意为其更换一双鞋子。

电信服务类投诉高烧不退

2017年上半年,电信服务类投诉共1584件,占总投诉量的13.24%,占服务类投诉的31.45%,同比增长了5.04%。

电信服务类投诉主要问题有:宽带业务的售后服务质量不好,消费存在强制和收费存在不合理、不明朗的现象。具体体现为:一、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被开通具有收费项目的信息服务;二、消费者在使用信息服务中对收费不明确;三、办理的包年业务因无法实现及时衔接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四、办理的业务存在捆绑销售给消费者带来经济负担。

如:2017年1月4日,漳州龙海刘先生投诉称,其手机卡并未开通国际长途业务功能,却莫名产生75元的国际长途费用,从而导致其手机欠费无法正常使用。经调查,由于运营商擅自开通消费者手机卡的国际长途业务功能,并产生不明原因的国际长途通话费用。经调解,运营商赔偿消费者500元。

食品类投诉增幅明显

2017年上半年,食品类投诉共484件,占总投诉量的4.04%,占商品类投诉的6.98%,同比增长了75%。

食品类投诉主要问题有:一是消费者的就餐环境、卫生状况存在隐患;二是过期食品仍在销售;三是夸大食用效果,误导消费者。

福州长乐陈先生投诉,称其在餐厅点了一杯11元的饮料,但在饮用时发现饮料杯内侧存在发霉现象。与餐厅交涉,餐厅工作人员只为其办理了退款手续。陈先生要求餐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经长乐市消委会航城分会调查认为,餐厅使用发霉的饮料杯装直接入口的饮料,会对食用者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危害,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调解,餐厅同意补偿陈先生500元。

警惕微信交易陷阱

利用朋友圈营销产品正成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一打开微信朋友圈,被各种化妆品、保健品和海外代购的信息刷屏。

现在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进入的门槛低,建立朋友圈的身份提示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纠纷,其就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难度。

消费者王女士5月4日通过微信,向武夷山度假区风情商苑的菜肴故事餐馆预订了两桌菜,消费者反复询问服务员是否是菜肴故事,服务员都不予否认。但菜上到一半时,发现该餐馆并非菜肴故事,而是岚谷土灶。王女士感觉受到欺诈,拒绝支付餐费906元,并向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鉴于经营者未对消费者提出的商品信息询问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违反了经营者义务,经耐心调解,商家表示同意减免王女士餐费906元,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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