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广州在列首批12城 住建部等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下称“新政”),明确在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开展试点,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政要求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等。日前广州市已发布的“租赁16条”当中,也明确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新政要求多措并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要求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新政还要求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 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民用价格,并应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据央视新闻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广州市日前已经发布《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简称“租赁16条”),已有涉及上述通知的部分内容。比如,明确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推广线上线下租赁服务一体化,实现现代租赁产业链条信息的全方面交互,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信息透明、交易规则透明、各方信用透明。 此外,还规定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 尽管未提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等规定,但也明确将成立广州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统筹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将政策性住房纳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供应和管理。 今年初,广东省发布的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何颖思、贾政) |
相关阅读:
- [ 07-21]九部委:12城市试点住房租赁 将全国推广
- [ 07-21]厦门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完善中
- [ 07-21]首批12个城市试点住房租赁
- [ 07-21]房屋租赁概念股走强 国创高新涨停
- [ 07-21]12城将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租购同权”能否破解高价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