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来自平潭海事局消息,根据第九号台风“纳沙”最新路径,平潭海域自30日0点起启动一级防台预警响应。 29日,平潭海事局通过短信平台、甚高频、微信等渠道发布应急防台信息,督促指导辖区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执法力量对辖区苏澳锚地、船厂、吉钓锚地、澳前锚地等重点船舶、重点水域等进行现场排查,要求锚泊船舶加强值班,落实防抗台各项措施,加强对客渡码头、桥梁等部位的巡查,要求锚泊船舶与水上设施保持安全距离,督促相关单位对无动力施工船舶、无动力修造船舶等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要求拖轮应急守护,同时要求无动力船舶人员全部撤离上岸。此外,平潭海事局还通过短信平台、VHF、微信等渠道发布防抗台信息。 截止到目前,平潭沿海在港船舶安全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两岸直航全线停航,客渡船全部停航,同时协调6艘应急拖轮随时待命。 |
相关阅读:
- [ 07-29]省防指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Ⅱ级
- [ 07-29]强风雨明起来袭 浙江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 [ 07-29]福建沿海铁路启动应急预案防御罕见“双台风”
- [ 07-29]陕西强降雨致36万人受灾 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
- [ 07-29]双台风共舞 福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全面防御
- [ 07-28]省防指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
- [ 07-26]强降雨致榆林8万余人受灾 陕西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