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诊断书” 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
2017-07-31 20:19:0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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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福州市污水收集管网严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区域达78平方公里,占到城区总面积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据测算,福州市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仅为66%,每天约22.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城市内河,金港河、龙津河、洋洽河和茶园河等城市内河垃圾、淤泥和油污漂浮水面,河水呈现墨色,黑臭严重。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50%左右,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溪流直排大海,监测数据显示,全岛36条入海溪流中,34条为劣Ⅴ类水体。还有一些地区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导致污水处理厂长期“晒太阳”,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建成投运,但由于配套管网没有贯通,投资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洪岱港,污水处理厂只得抽取河水处理,清水进、清水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污水处理厂、莆田仙游县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等,由于配套管网不到位等原因,均没有发挥治污作用,周边水环境污染突出。 国家要求加快存量生活垃圾处置,对此省住建厅虽然作了部署,但抓落实不够。截至督察时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仍有49个非正规垃圾堆场,存量垃圾1651万吨,环境污染和风险较大。乡镇在用简易垃圾填埋场和焖烧炉等设施共483个,无渗滤液处理设施,无废气治理设施,污染问题突出。 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53个垃圾填埋场中,8个未建设渗滤液处置设施,16个渗滤液超标排放。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堆存污泥,堆存量达51.8万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该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未作防渗,实为渗坑,环境隐患突出。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现场监测,排放的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684毫克/升。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跨界河流梧垵溪长期污染严重,泉州市政府虽组织晋江、石狮两市开展整治,但工作不力,梧垵溪晋江段每天仍有约5600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福州长乐市金峰镇莲柄港河沿岸污水直排,垃圾顺坡倾倒,河水发黑发臭,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92毫克/升、氨氮38.6毫克/升、总磷1.12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3.8倍、18.3倍和1.8倍。福州闽侯县福丰生态农业公司和华阳农牧公司均为生猪养殖企业,由于粪污处理设施简陋,大量污水积于渗坑,污水长期直排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宁德古田县166家石材加工企业应于2016年底全部关停转产,但至督察时仅停产12家。泉州市仍有191家石材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35家未建污染治理设施。宁德福鼎白琳石板材工业园入海排污口悬浮物浓度常年超标;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村村都有石材厂,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要求福建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滨海湿地行为,及时清理违法海水养殖,加大违法采矿打击力度。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福建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和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福建省委、省政府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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