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日前,省财政厅下达我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改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3969万元,包括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786万元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183万元。 本次下达的2017年营养改善和寄宿生生活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主要面向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分别惠及全省76个市县区的23.6万农村学生,以及9361名农村学校寄宿生。其中,各地在实施营养改善工作中形成的省级以上专项补助结余资金,应继续用于以后年度营养改善补助支出。 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自2012年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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