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今后,高中按时毕业率将提高3个百分点,学校要预留教室用于选课走班教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弄虚作假或降级,吸引民办高中积极创建达标高中,省级达标高中将不搞“终身制”……《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昨日正式出炉。 普通高中达标评估是对学校办学实力的综合评价,重在提高全体学生的核心素养。与以往相比,新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与教育质量相关项目的评估标准。今后,学校要保质保量开足开齐课程,特别是在高中扩张后,重点抓好高中按时毕业率、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将同一级别的按时毕业率提高3个百分点,一、二、三级分别达到98%、95%、93%;对一级达标高中,将应届毕业生至少80%参加统一高考且平均分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作为申报条件。 为了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的新要求,新办法对普通高中提出配足配好教育资源,在教学用房、教师配置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普通教室配置方面,打破几个行政班就配几间教室的旧标准,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新标准要求学校预留一定数量的教室,用于今后的选课走班教学。此外,新标准相应提高了生均建筑面积、绿化面积等要求。 为了激发各地和学校的办学活力,省级达标高中今后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避免部分学校评上一级达标后“躺着办学”。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重新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并根据需要对各达标高中开展专项督查,复查、督查情况反馈至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目前省教育厅正研制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复查方案,未来将按复查结果分类处理,对优秀的学校加大经费政策扶持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限期整改、降级直至撤销达标称号处理。 新办法明确,高中违规办学将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现以下任何问题,一经核实,即视情况,予以降级乃至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等处理:党的建设工作松散,办学思想存在严重问题,办学方向偏离党的教育方针;违反政策乱收费、乱补课、乱办复读班、乱征订教材教辅、违规跨区域招生;领导班子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法律惩处;近两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在招生考试、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质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中,存在学校集体舞弊或严重弄虚作假;高中新课程严重不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美育工作水平持续下降的;因其他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 被降级或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的学校,自降级或撤销称号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达标晋级及省级其他建设项目。 近年来,部分市县新创办的新兴高中积极投身课程改革,探索形成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路径。针对这批学校,新办法明确,成效初显、潜质较好的未达标高中可直接申报二级达标,成效显著且被列为省级高中课改基地的可直接申报一级达标,打通二三级达标高中之间、达标高中与课改基地建设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吸引高中学校聚焦课程改革,吸引民办高中积极创建达标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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