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激活党建源动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7-08-24 07:45: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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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下移 强基固本凝心聚力 8月17日,永泰法院第一党支部的微信群热浪不减,支部书记在微信党支部群发起了群聊,转发了“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习近平7月关键词:深化改革》一文。不到20分钟,微信党支部群里就热闹起来,党员干警围绕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等话题发表了30余条学习体会。这是我省法院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镜头。 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我省法院探索出了“三结合”的党建工作秘诀。 坚持全面覆盖与整改提升相结合。努力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部门均成立党支部,全省各级法院全部成立机关党委或者党总支,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全面推行公推直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抓党建工作责任考评、专项述职评议等,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机制。注重将身处解纷第一线的法庭党支部打造为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战斗堡垒”。据统计,全省法院有96个基层人民法庭获评省级优秀人民法庭。 坚持政治属性与服务功能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制定下发具体意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信型“四型”党组织建设,持续开展优胜“党员先锋岗”竞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基层法院联系点工作等,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党建工作,落实党内关怀激励机制,强化基层组织整体功能。开展挂职锻炼、青年干警“传帮带”、全员培训、主题轮训等,加强党员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坚持分类施策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健全落实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加强对支部工作针对性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同时,为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生活,重点对“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基层法院联系点制度、党建述职考核制度等提出具体的落实要求和施行措施,营造“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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