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现场
东南网9月13日(本网记者林先昌)近日,省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联合举办“福建省检察官环境法治能力建设暨环境公益诉讼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首次采取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办班的形式。这是立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我省举办的第一次专题培训班,也是2017年度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检校合作举办培训班,旨在借助高校优质的学术和实证研究资源,开拓检察人员的视野,提升理论与实战水平,为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夯实基础。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傅再明指出,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对我们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提高自身队伍素质是做好公益诉讼的基础,相对于传统的民行案件办理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的特点,公益诉讼要求我们有扎实的民商法和行政法功底外,又要有出色的调查、庭审应对等经验和能力。
此次培训班首次采取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办班的形式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清认为,大力推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转型升级。要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进一步深化诉讼监督;同时,要在执行监督和查办虚假诉讼两个专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上见成效;切实改进民事行政监督方式方法。要与时俱进,把理念思路提升、现代科技应用和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探索民事行政监督方式方法,加快推进“智慧民事行政检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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