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八闽传真 > 正文

鼓楼区检察院构建未成年被害人立体化救助机制

2017-09-13 08:50:55 闵凌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吴媛贞)今年以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积极拓宽救助渠道,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4+3+2”立体化救助机制。

“4”即从人身保护、司法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和心理救助四个维度,全面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人受到威胁、恐吓的,指派专人提供人身保护;对未成年被害人经济困难、被告人又无履行判决能力等情形的,协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无能力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帮助申请法律援助;聘请司法社工中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跟踪建档。

“3”即探索建立“检、校、家”三维预防格局,从外界切断犯罪根源。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包括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及时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等;检校对接,在福州市杨桥中学设立首个“防校园欺凌社工服务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进行亲职教育,要求他们转变教育方式,进行家庭帮护。

“2”即双管齐下,用警示教育逆向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方面,对已有犯罪倾向的临界未成年人开展“临界帮教预防”,包括举行训诫会,督促公安机关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等;另一方面,全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惩治、教育和预防齐抓共管。今年以来,已在中小学开展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巡讲8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