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八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9-28 20:17: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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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8日讯 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福建省纪委强力推进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1-8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64件、处理117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9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震慑作用,近日,福建省纪委通报八起典型案例,具体为: 1.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七斗村原报账员陈金灶截留侵吞低保金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4月,陈金灶利用办理并保管七斗村村民蔡清芳低保存折的职务便利,截留侵吞应发放给蔡清芳的低保金9785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7月,陈金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该笔资金被如数追回并补发到位。 2.漳州市南靖县奎洋镇奎洋村村主任庄天阳等人在库区移民扶贫解困资金分配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经查,2017年春节前,庄天阳和村委兼报账员庄炳政在未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将村两委的6名亲属纳入库区移民补助人选名单;随后,庄天阳又私自将补助人员从23名扩大至47名,并将村两委的另外4名亲属纳入发放对象,共发放补助1.15万元。2017年6月,庄天阳、庄炳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奎洋村党支部书记庄国文,村委庄木军、庄梅燕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分管副镇长曾炜彬被责令书面检查。目前,部分违规发放的补助金已收缴到位。 3.泉州南安市英都镇紫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和殿等人多次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经查,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间,黄和殿伙同村主任黄献忠(非中共党员)、村副主任黄寅,通过虚造路灯购买合同等方式多次套取重点帮扶资金共计12.36万元。其中,黄和殿分得1.93万元、黄献忠分得2.32万元,8.1万元被黄寅挪用于个人经营活动。2017年3月,黄和殿、黄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黄献忠被免去村主任职务,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管副镇长兼紫山村驻村工作领导卢文川受到诫勉谈话。该笔资金被如数追缴。 4.三明市清流县田源乡财政所原所长罗承浪挪用造福工程款等问题。经查,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罗承浪多次挪用公款共计200万元,其中挪用财政所支农专户造福工程补助资金100万元、挪用财政所预算户1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2017年3月,罗承浪在得知清流县财政局将清理回收财政存量资金后,如数归还了挪用款项,存入田源乡财政所支农专户。2017年6月,罗承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莆田市仙游县农业局违规滞留延压扶贫资金问题。经查,2016年9月,仙游县农业局收到2016年造福工程补助资金2550万元,直至2017年2月,仅拨付107户440人计161.3万元,余款2388.7万元未及时拨付。2017年4月,仙游县农业局党总支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时任县直机关农办系统党委委员、书记、县农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马玉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农业局副局长、扶贫办副主任黄秀章被通报批评。 6.南平邵武市农业局副局长、市委农办副主任陈正陆履职不到位问题。经查,邵武市2014年、2015年未开展“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共结余“雨露计划”培训资金30万元,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陈正陆作为“雨露计划”的时任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于2017年8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7.龙岩市连城县新泉镇原扶贫协理员傅炎发向造福工程补助对象索要财物等问题。经查,2010年至2012年期间,傅炎发利用职便,在发放造福工程补助款过程中,以收取“材料费”“打点费”等名义,向12户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每户索取现金200元,共计人民币2400元。此外,傅炎发还因默许其妻、妻弟等亲属骗取造福工程补助金等问题于2016年12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017年7月,傅炎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如数追缴并全部退还补助对象。 8.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龙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维宣多次侵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5年底,陈维宣多次从造福工程基础设施补助款、灾毁耕地复垦补助款、征地款等补偿款中侵吞截留计7.78万元。2017年6月,陈维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正在追缴违纪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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