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裴金佳:厦门将争取建设自由贸易港

2017-10-21 10:05:40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分享到:

厦门一直有一个“自由港梦想”

  厦门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提出打造自由港的梦想。

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厦门经济特区,同意把厦门经济特区范围由最早的湖里西北的2.5平方公里扩大到全岛131平方公里,并可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198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复福建省政府《关于报审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报告》,批准厦门特区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并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当时,大家对自由港也只知道一些大概,并不了解自由港的功能特征和政策,更不懂得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什么。”作为编制《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参与者,郑金沐是时任厦门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办公室主任,追忆起这段历史,他感慨万千,“当时的厦门经济特区经过5年建设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迫切需要有一个发展战略作为决策指南,使厦门经济特区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

据郑金沐回忆,1985年6月,时任厦门市副市长的习近平认为,这些问题必须组织人马进行研究,并于1986年8月从厦门市计委抽调计划处和综合处到市科技馆办公,正式成立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办公室,由他亲自组织研究如何实施中央赋予厦门经济特区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和厦门经济特区今后15年如何发展问题,制定《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完成21个专题研究报告。

战略中提出,第一步是实施保税政策,建保税区;第二步是把保税区扩大到全岛,扩大其功能转为自由贸易区,实施自由贸易区的政策;第三步是有限度地全岛放开的自由港,实施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