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日前,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22条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利用外资稳定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落实国家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政策:密切跟踪国家扩大市场准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等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开放试点;适时推进银行业等在全省范围内的扩大开放。根据国家放开育幼养老等竞争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和股比限制的有利条件,预先储备一批项目,对接一批客商,推动一批受惠项目落地。 实行财税支持政策: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外资总部企业,在设立补助、办公用房补助等方面予以支持,将总部经济发展着力点面向港澳台、东南亚等跨国企业,推动海外知名闽商回归。用好用足福州(含平潭)、厦门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政策。跟踪外资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发债、借款等动向,鼓励和引导企业将募集境外资金返程投资。 完善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赋予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支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试行在自贸试验区尚未推广的投资管理创新举措。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用林、用海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安排土地储备指标,用于保障重点外资生产性项目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调区、扩区,建立飞地园区。 便利人才出入境:对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或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引进的外国人才,按现行省级政策规定,对引进国(境)外人才和用人单位给予资金补助。拓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渠道,简化办理手续和流程,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和入境许可实行“一口受理”“一窗发放”。支持外资企业中方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全面清理涉及外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建立省、市、县(市)三级联动服务体系,完善外资企业投诉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名单制度。委托国际知名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省营商环境进行综合测评。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推进“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进口科研开发用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相关阅读:
- [ 09-21]中国商务部:望欧盟继续保持市场开放
- [ 09-15]欧盟委员会发布外资审查框架草案
- [ 09-15]发改委:近年中国吸引外资规模始终保持全球前三
- [ 09-07]上半年福建省实际使用外资居全国第七
- [ 08-26]12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
- [ 08-25]外资进入部分领域面临国企央企垄断?商务部驳斥
- [ 08-18]中国吸引外资仍具优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