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在全省率先探索由民营企业负责连锁化、规模化运营农村敬老院 东南网11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卞军凯 通讯员 林宇熙 邱国文)在闽清县省璜镇敬老院一楼大厅,71岁的王世宗坐在轮椅上看电视,老伴黄仙莲帮他喂饭。“老头子完全不能自理,在家每次扶他都很吃力,在这边有专人照料,每顿饭都有三菜一汤,我有空就过来陪陪他,这2500元交得值!”黄仙莲感慨道。 8月1日,省璜镇敬老院完成“转身”,由本土企业闽清县祥安养老服务公司接手运营,原只接收3位特困人员,如今一下子入住23位老人,入住率57.5%,这在乡镇敬老院中并不多见。 但这在闽清并不是稀奇事。自2015年在全省率先创新机制,政府部门携手本土企业,以公建民营方式让闽清的乡镇敬老院“活”了起来,目前,闽清8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全县敬老院入住老人171人,床位使用率近47.5%,到今年底有望达50%以上。 台湾经验闽清实践 10月9日一早,林美玲便来到省璜镇敬老院,一间间巡房、与老人拉家常、帮忙分配餐食,短发的她做事干脆利落。虽是本土闽清人,一张口却听出一些“台湾腔”。 “我在台湾做了十几年护工,有做居家的,也有在养老机构做的。台湾的养老市场很成熟,我想把台湾学到的护工经验带回家乡。”她说。 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她的朋友卢金钗,卢金钗曾在我国台湾、德国分别有5年的护工经历。2015年,返乡的卢金钗与林美玲萌生重操旧业的念头,便找到县民政局。 “乡镇敬老院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县民政局局长朱志军说,“十二五”期间,在省、市、县的资金支持下,闽清建了10家乡镇敬老院,但由于受传统观念与管理模式的影响,大多仅住了几名特困老人。为此,县民政局牵线搭桥,为她们联系了敬老院所在乡镇。 2016年4月,卢金钗与朋友张小明注册成立福州万家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12月,林美玲注册成立闽清县祥安养老服务公司。闽清县民政局与她们达成合作,由政府部门免租金提供敬老院场所,民营企业负责运营敬老院。目前,万家福、祥安各运营3家敬老院。 “签订协议时,我们要求他们必须做到一条,就是要无条件、低费用接收低保、特困老人,保障他们的集中供养,这是兜底保障。”朱志军介绍。 公建民营盘活资源 8月1日,省璜镇敬老院营业,84岁的陈文增便迫不及待住了进来。“我7月底来看过了,非常满意,就交了钱,一个月才800元,住得好、吃得好!”陈文增对敬老院赞不绝口。 “之前在家跌倒了,儿子住在福州,放心不下我,想接我去住吧,我在城里住不习惯。想请个保姆吧,现在一两千元都找不到好保姆。”他说,自己先来“探路”,明年也把老伴接来,一起做伴。 装修一新的省璜镇敬老院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共3层楼、40个房间,房间与餐厅宽敞明亮;配有管理人员2名、护理人员6名、炊事员2名,护工为老人提供洗衣、喂食、辅助洗澡等服务。 林美玲介绍,敬老院所在地原是镇卫生院,镇政府投入60多万元对主体建筑进行整改修缮,公司也已投入15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敬老院的康复室等功能。不仅如此,敬老院还与镇卫生院合作,每周定期为老人提供巡诊、体检等医疗服务。 其他5个敬老院也经历了同样的“复活”。万家福公司总经理卢金钗介绍,公司接手白樟镇敬老院后投入30多万元改善设施,聘请8名持有相关证书的专业护工,敬老院还为老人们组织多种娱乐活动。 设施改善了,服务提升了,自然吸引有需求的老人前来养老。“目前入住老人共有29名,其中有9名特困、低保老人,除来自本乡镇的,也有从其他乡镇甚至永泰县来的。”卢金钗说。 虽是公建民营,但在收费上则维持低水平。卢金钗介绍,对五保户、低保户,每月只收取四五百元,他们的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足够支付,还有剩余;对生活能自理、半自理的老人,收取1000元左右;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收取2500元左右。 良性运转期待扶持 过去,很多地方的乡镇敬老院无人问津,闽清探索的公建民营模式,让敬老院用起来、“活”起来,实现了多方共赢。 “传统的公办乡镇敬老院,服务较少,基本以提供住宿为主,尽管当时未收取费用,很多老人也不愿入住。”白樟镇党委书记王致镜说,公建民营模式盘活了资源,解决了公办养老机构活力不足和政府运营成本高的问题,同时解决农村老人特别是孤寡老人、行动不便老人的养老问题。 不过,由于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这一模式良性运转下去,还需多方助力。 因为目前接收人员总体不多、收费低廉,万家福公司面临着养老机构的普遍性问题。卢金钗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按自理程度,每位老人每月收费从四五百元至2500元不等,请了8名护工工资共2万多元,2名炊事员工资5000多元,一家敬老院每月收入3万多元,支出也要3万多元,不包含前期投入,收支仅勉强持平。”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卢金钗看来,规模化运营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近日,万家福公司与罗源达成合作,将负责运营其9家乡镇敬老院。 政府的扶持,也将给力农村养老产业发展。 根据有关政策,对2017年底前,乡镇敬老院床位达到一定规模且使用率达50%以上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按每所30万元分档给予一次性奖补;福州市将对床位达到一定规模且使用率达50%~60%的县(市)区给予6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省里和市里出台的优惠政策,对农村养老产业扶持力度大,我们将加快推动优惠政策落地。”朱志军介绍,下一步,闽清将继续完善敬老院的硬件,加大扶持力度,助推运营机构实现良性发展。 “如果通过我们的优质服务,让老人及其家人都满意,再得到政府部门的肯定,获得大力扶持,那对我们加快发展,更好做好农村养老服务非常有帮助。”卢金钗说。 福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坚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发展,继续推广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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