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余小静)“双十一”集中促销活动即将来临。昨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科学消费、依法维权。 谨防“促销”、“优惠”陷阱。今年的“双十一”,各大电商推出的促销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打折”、“优惠”规则更加复杂,部分商家在“双十一”网购促销中出现优惠“暗藏陷阱”现象,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造成损失。建议消费者查看页面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谨防部分商家随意扩大或缩小“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使用范围,避免损失。 警惕“预付定金,暗藏猫腻”。预付金活动是近几年各大电商流行的促销方式,预售期支付的定金可在“双十一”当天折抵更多金额使用。对此,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根据自身需要制定购物计划,认真研究今年“打折”规则,购买商品前,应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充分了解定金膨胀金规则,谨慎下单。 要警惕“鱼目混珠”,谨防假冒伪劣产品。近几年网络消费迅猛发展,山寨版网络购物平台引发的网购损失数量居高不下,数码产品、衣服鞋包成为售假“重灾区”。省消委会方面称,由于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另外,微信朋友圈买卖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风险难控,更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消费者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正规电商平台,认准网站主页下方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认证号及工商局网站的“红盾”标志。同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交易量大、信用等级和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网站,切勿随意点击网站链接及广告。 另外,由于“双十一”购物量较大,消费者在购物前应与商家就发货时间、退换货手续、费用等问题达成协议,并保留相关证据。要注意及时保留页面交易信息、双方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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