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州一小区物业收取500元水电公摊费 业主提出4点质疑

2017-11-17 10:52:26 冯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质疑四:费用支出公示在角落位置?

记者调查:公示知晓度有待提升

该网友要求公示水电公摊支出和电动车停车棚用电支出,并提议公示在小区显眼位置而非角落,让业主抬头就能看见。

在此问题上,记者随访的多位业主表示有同感。10号楼业主张女士说,自己怀孕期间就常在小区散步,孩子出生后又天天在花园里遛娃,公示栏里若有内容肯定会去看看,但是入住两年多,从没看见小区水电费用的公示。8号楼的兰先生说,他曾借缴纳物业费的机会对相关费用提出过疑问,也没有得到回应。

对此黄主任表示,物业的公示位置为小区东门、南门、北门处主要通道的宣传栏,并非角落。宣传栏上有一处"通知栏",水电费用公示表固定放在这个位置。每月公示上月的费用,公示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

凑巧的是,记者11日、13日两次到访,均未见到费用公示表的身影。黄主任解释说,11月10日小区更新宣传栏,工作人员进行新旧替换时忘记把水电费用公示表贴回去。

经过指点,记者发现宣传栏右下角确有一处空白区域,写着“通知栏”。不过字号不大,颜色不鲜,处于次要位置,不提示很容易被忽略。

记者建议物业,对公示位置做突出处理,并委托业主代表将费用公示表上传到业主群。同时,对公示的表格作进一步优化,将开支和收益一并纳入公示内容,并针对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必要注解,以求突出重点一目了然。

物业主管马萍表示认同,她承诺,逐渐改进和完善,增加透明度,打造阳光物业。

“目前的问题主要在于沟通。” 计划将公示期延长到一个月的同时,黄主任建议业主,今后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找物业主管询问,或在投诉材料里留下联系方式,物业会具体详尽地给予解答,并提供相关费用明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