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泽贵 林世雄)近日,厦门市举行导游员劳动报酬集体协商会议暨集体合同签约仪式。作为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城市之一,厦门明确了导游员的报酬标准,为厦门4400名导游员提供了职业保障。 经过讨论,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专职导游的月平均工资不低于1870元,比厦门市平均工资标准高10%;社会导游员每人每天的报酬不低于200元。此外,还明确了合同的关键条款,形成了《厦门市旅行社行业导游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双方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完成了签约。 |
相关阅读:
- [ 11-21]泉州市中心城区文化旅游景点率先基本实现 语音导游全覆盖
- [ 11-12]厦门明确导游员报酬标准 为导游员提供了职业保障
- [ 11-04]福州动物园导游图50多年前长这样 收藏者当年花一角五分买的
- [ 10-31]连城培田古村落“秋收”培训导游保安后上岗
- [ 10-20]打破传统:360度全方位智慧语音导游将登临泉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