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3日讯(福建日报 黄廷彩)日前,省司法厅会同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印发《福建省推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明确了品牌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条件、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事项,规范了省、市、县三级品牌调解工作室的评选、管理、考核、验收等内容。品牌调解工作室包括个人调解工作室和金牌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是指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个人名字命名或起字号设立(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设立带有调解性质的个人工作室),向当事人免费提供纠纷调解服务的调解机构。金牌调解工作室从具有较高社会认知度、公信度且工作成效突出的个人调解工作室中评选产生,分省、市、县三级档次,由省、市、县三级综治委评定命名,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授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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