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公安部出台5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支持福建自贸区创新发展

2017-12-15 17:09:44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省公安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公安部为支持福建自贸区创新发展,批准实施的5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政策惠及的群体包括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自贸区企业等,涉及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长期居留和短期签证等多层次的出入境便利措施。

据介绍,政策实施的区域范围,既有在自贸区区域内的,也有涵盖自贸区所在的福州、厦门、平潭行政区域的,还有可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来福建发展,激励外籍华人来福建创新创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我省自贸区建设和创新发展提供新动能,对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政策一: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福建自贸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授权福建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报公安部批准后实施。

按照现行规定,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由国家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政策一实施后,只要符合《享受出入境及居留便利的福建自贸试验区境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推荐,就可以直接向自贸片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在华永久居留申请,由我省公安机关呈报公安部审批。

政策二: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自贸区工作,或在自贸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政策二实施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在福建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连续工作满4年的外籍华人,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就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政策三: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根据现有签证规范,来华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的,只能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签证,处理私人事务的甚至只能换发入境有效期短于3个月的签证。

政策三实施后,来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换发 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的签证;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要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换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政策四: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记者注意到政策四是一项全新的政策。政策实施后,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我国高校外国留学生,可以凭其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和拟创办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等证明材料在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在福建省范围内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依法正式聘雇的,可以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对已在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经事先审核通过,可在入境我省福州、厦门、泉州、平潭口岸时,办理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入境进行实习活动。若已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可向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短期私人事务签证进行实习活动。为了方便企业办理登记备案、代办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口岸签证预先申请,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外国人证件受理窗口都增设企业提前代所邀请的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的服务事项。

政策五:自贸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政策五实施后,自贸区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我省福州、厦门、泉州和平潭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由邀请企业提前代拟邀请的外国人申请口岸签证,经口岸签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我省福州、厦门、泉州和平潭口岸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陈毅坤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争取用足用好公安部赋予我省便利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为建设新福建、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