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买一个品种贵不贵? 同样正在觉醒的还有育种者的市场意识。 陈晓静所在的团队,最初并未打算有偿出售“黄花水仙2号”,而是希望向种植户无偿推广种植。最终达成转让协议,也是出于高校科技成果转让指标的压力。但在转让环节,如何给品种权定价,却缺乏可供参考的行情与价格机制。 “黄花水仙2号”的选育最早始于1984年。当年,福建农林大学漳州分部开始采收黄花水仙的种子播种繁殖,而后历经优良单株选育、染色计数、核型分析、同工酶分析、PAPD分析和基因组原位杂交等研究分析,以及多年栽培试验,最终选育成功。 “10万元,确实难以体现育种者的付出与成果。”多年来,钜宝同样向市场转让了多个蝴蝶兰新品种,在胡华珍看来,转让价与研发投入不匹配的另一面是,市场充满不确定性,“市场与消费喜好通常是捉摸不透的。对于受让方而言,越高的价格便意味着越大的市场风险”。 因此,在品种买断之外,业内开始尝试更多元的市场运作模式。今年9月,欧中(福建)植物技术有限公司培育的百合新品种——白色加农与朝霞,获得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授权。企业负责人谢松林构想了两种商业模式:“一方面,我们自己扩繁育种,向市场出售成品切花;另一方面,我们计划在本地扶持一到两家合作社,既可以以订单农业的模式回收成品,也可以依据种植数量向种植户收取授权费。” 实际上,品种权人提供品种亲本,对方根据种植规模支付授权费,或根据销售规模按一定比例返还销售所得,已经成为目前花卉品种市场的主流模式。钜宝公司的实践是,向种植者收取每株0.5元的费用。此外,品种权人以品种权入股,与企业共担分享,也在业内有所实践。品种拍卖会同样日益流行。2016年,第二届中国国际园林植物品种权交易与新品种新技术拍卖会上,广州一家企业以2900万元的价格,拿下棕榈园林四季茶花新品种10年内在全球市场的商业开发权。而那场拍卖会,最终落槌价总价达到3900万元。 对于植物新品种保护,谢松林还有更多期待。“种业发展,兹事体大,这个过程中需要解决更多技术、法律与商业问题。”他认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有更多作为,对农林行业的整个产业链条进行梳理,让每个环节的从业者利益都能得到保护,脱离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谈品种保护,并不切实际。 记者手记 亟须培育种业创新的土壤 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种业创新,兹事体大。我国幅员辽阔,生物遗传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种业的天然优势。但不可忽视的现实是,我国种业在国际市场上依然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创新成果及其转化相对有限。据统计,目前国内每年约有64%的农作物种子依赖进口,国内排名前十的隆平高科、敦煌种业、登海种业、山西屯玉等种业企业,频现孟山都、先正达、杜邦先锋、利马格兰等国际种业巨头的身影。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缺乏创新能力。在许多时候,我们缺的不是创新的智力,而是培育创新的土壤。 创新的过程通常是脆弱易碎的,格外需要保护与激励,育种行业尤甚。一个优良品种从选育到被市场接受,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其间倾注育种者无尽的心力与投入。其创新成果,理应得到尊重与保护,并在自由而有序的市场中得到相匹配的回报。植物新品种权制度,从法律上为此确立了依据与保障。 然而,比起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广为人知的知识产权,起步更晚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遭遇着甚至更尴尬的实践困境。当正当的权益难以得到主张,智慧投入无法获得应有的回报,创新积极性便大打折扣。正如业者所言,在花卉苗木业,育种逐渐成为情怀。情怀诚可贵,但始终不是产业发展最主流的动力。 在种业领域,亟须培育创新土壤。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至少包括法律体系的完善、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监督与执法水平的提升、维权机制的完善、学术评价体系的重构等等。路漫漫其修远兮,然吾辈壮志满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