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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2018-01-23 08:28:57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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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省十二届人大的五年,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也是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本届以来,我省人大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这个总目标,通过调研、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等方式,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提出了186件议案和4186件建议,这些议案建议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和各承办单位,切实承担起代表建议议案办理的法定职责,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门户网站公开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选择其中事关全局、社会关注度高的61件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并先后对养老事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电梯监管、精准扶贫、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健康扶贫等6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达到了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目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在即,我们选取其中一部分议案建议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回顾,从中感受人大代表在推动解决事关民生和全省发展大局问题,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动我省民主法治进程中的努力和成效。

东南网1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人大代表深入现场,视察了解工程进展。 韩予曼 摄

为老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背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经济状况以及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已颁布实施20多年的《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部分条款及规定已滞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又为老年人权益保障增加了新的内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适应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议案】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蔡慧娟、陈展弘等20名代表提交“关于修改《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建议尽快修改完善该条例。

【进展】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五年立法规划进行调整,将《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纳入规划。为提高立法质量,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整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10位副主任分别带队赴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调研,征求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和意见。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审议后,条例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去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的实践经验,加强主要制度的顶层设计,将我省成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规定独生子女可享受10天护理时间,并首次提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留住乡愁”实现有法可依

【背景】我省具有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记载和传承着八闽大地不同时期各具特色的社会、经济、文化及生产生活印记,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资源。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加以保护,这些珍贵的资源时常遭到破坏,立法保护十分必要和紧迫。

【议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田毅欣等10名代表提交“关于制定《福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条例》的议案”,何强等10名代表提交“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的议案”,鄢萍等10名代表提交“关于制定《福建省古城古村落保护条例》的议案”,李新贤等10名代表提交“关于制定《福建省古村镇古民居保护条例》的议案”,都建议对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等的保护工作进行立法。

【进展】为推进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赴各设区市开展相关调研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五年立法规划进行调整,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街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纳入规划,列为2016年立法审议项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表决通过《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条例已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按照“一盘棋”的理念,明确保护规划与城市、镇、村庄规划的衔接,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实现了多规合一。

人大代表在视察中深入群众了解情况。 肖小环 摄

给孩子多一点阅读空间

【背景】根据第十三次全民阅读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未成年人图书阅读量在减少,而针对未成年人专属的阅读场所、亲子阅读室等较少,是影响青少年、儿童阅读积极性与阅读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陈友荣代表提交《关于加强青少年儿童阅读场所建设的建议》,建议完善各地青少年阅读场所配套设施;利用闲置的历史建筑等,营造独具文化特色的青少年、儿童阅读场所;在已有的各类阅读场所中专设一定规模的青少年、儿童阅读空间供他们使用。

【进展】该建议由团省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分办,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福建省全民阅读“七进”示范点建设标准》,明确了青少年儿童阅读基地等示范点建设标准。二是省教育厅制定了《中小学“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实施方案》,把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班级图书角等列入教育督导和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范围,推动中小学校建设开放型图书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图书、报刊布置走廊、教室等公共空间,倡导学生自主诚信管理、便捷高效取阅。针对基础薄弱的县乡,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加强“全面改薄”的督导检查,着力改善乡村学校阅读条件。三是加强全民阅读平台建设,2017年由省全民阅读工作组委会23家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财政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阅读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盘活用好存量资源,精准配置增量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实用便利的全民阅读基础设施体系”。目前,全省拥有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6家,有条件的各县市图书馆也都设立了少儿阅览室或活动室。县市图书馆的少儿读者占到读者总量的60%~70%。全省已累计建设完成288个“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并向广大青少年群体免费开放。

形成监管合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背景】2015年,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仍较为严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尚未做出相应修改,监管合力也尚未形成,不合格农产品源头追溯困难。

【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黄婉清等3名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 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建议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推广农业规范管理,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监管的有机衔接,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和抽检。

【进展】该建议由省农业厅主办,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食药监局协办。在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方面,农业厅着力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逐步扩大农业投入品监管范围,去年底前将肥料纳入平台监管,并计划今明两年分别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种子纳入平台监管,依法实行兽药经营许可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海洋与渔业厅推行水产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制度,推广渔用药物的一条龙服务模式。在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方面,2017年以来,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蔬菜、草莓、食用菌等15个生产技术规范,发放标准化生产技术资料62万份,组织创建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60个;省海洋与渔业厅推动6项地方渔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完成2个标准的评审,编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地方标准汇编》。在积极探索产地和市场有机衔接方面,省农业厅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合格证明文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等的规范管理,与食药监局配合在107个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展准入试点,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厅、食药监局、粮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我省建设了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努力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省食药监局重点对全省各设区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农业厅全面开展对蔬菜农残和“瘦肉精”的快速检测;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大对重点节假日、重点养殖港湾、内陆重点养殖水域和对虾草鱼等大宗养殖产品的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去年农业厅扩大了快检品种,由目前的蔬菜扩大到水果、茶叶、食用菌、禽肉、禽蛋,年度快检样品数量由20万个增加到25万个以上,对抽检、快检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品种,实行跟踪检测,加大检测频次,全面把好生产源头关。

人大代表在选民联络站听取选民意见。 刘恵萍 摄

让垃圾分类工作更细致有效

【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也越来越多。目前,各城市在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方面普遍采用分类收集方法,但在运输环节中,人为地又把它们“合”在了一起,最终由于处理技术、设施和成本等原因,只有很少部分的垃圾被焚烧,大部分垃圾都被填埋掉。低水平的填埋不仅导致环境和水土污染,而且许多可以再利用的资源都被浪费了。

【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张锦川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建议完善垃圾分类减量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垃圾定额收费向分类计量收费转变,严格执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定激励政策扶持垃圾综合利用企业。

【进展】该建议由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分办,各承办单位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开展试点方面,省住建厅制定《福建省垃圾分类标准》,编制《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组织专家和志愿者赴全省试点小区和单位,指导物业管理人员和居民开展垃圾分类。二是终端建设方面,全省共建有19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率达62%,居全国前列,厦门、三明已经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福州、漳州、龙岩已开工建设。三是政策落实方面,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后,省住建厅立即会同省发改委起草我省实施方案。四是资源回收方面,全省已建成回收网点(站)1897个,分拣中心76个、交易市场12个,基本建立起了以回收站、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省商务厅争取部分市县获得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开展绿色回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商场等活动。五是宣传教育方面,环保部门广泛利用“6·5”世界环境日以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工具,以及“福建环境”微博微信,宣传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居民逐步养成将垃圾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六是价格激励方面,省物价局已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和垃圾填埋发电企业实行电价扶持政策,有的设区市已经部分实行按垃圾排放量收费,下一步,省物价局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居民户这类个体分散、数量又多的生活垃圾排放对象,如何实现计量收费。七是法制保障方面,2017年已启动《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省法制办将会同省环保厅认真研究,拟在修订中充实有关垃圾分类的有关内容。

推动大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事业资源整合

【背景】目前,我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居全球第一,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将极大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

【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谢英挺代表提交了《关于推动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建议》,建议推动我省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统计年鉴类数据在线公开,加快推进我省各级政府部门大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市场力量促进大数据开放和产业创新。

【进展】该建议由省发改委主办,省统计局、省通信管理局协办。目前,我省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开发机制日趋完善,大数据产业应用与创新获得重大进展。一是各级政府部门大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出台《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成立“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进一步健全了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发布《福建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各政府部门数据统一向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汇聚,应用部门依履职需要可直接获取相关数据,无需向其他部门申请;同时,我省正在全力推动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快建成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和省市两级政务数据云,实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推广云服务模式和一张图应用;2017年,我省持续推进建设一批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数据开放,实施省级政务数据整合汇聚与共享应用工程(一期),数据汇聚系统已经上线试运行。二是统计年鉴类数据实现在线公开,统计资料服务功能逐步强化,《福建统计年鉴》在线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内容完整,查阅方式便捷,在线公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引导市场力量促进大数据开放和产业创新,我省印发了《2016年大数据云平台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推出首批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服务包,启动实施交通、工商、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应用试点。下阶段将依托高校设立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大数据研究院(所)、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融合大数据学科体系;支持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建设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成福建省大数据交易中心、福建省海峡虚拟现实和影像资源交易中心,举办国际大数据与VR交易活动。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显成效

【背景】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环境、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缺乏规划引领、地域特色、产业支撑、管理机制等问题急需解决。

【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林思文代表提交了《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建议要把美丽乡村规划放到一定区域来统筹谋划;要保护农村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挖掘认定历史建筑、特色建筑,明确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确保村村有特色、村村即是景,实现串点成线、连线扩面的目标;要注重与农业产业、乡村旅游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使乡村永远美丽。

【进展】该建议由省住建厅主办,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农业厅协办。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强化推进举措,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功能规划,合理布局基础设施;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规划设计单位深入村庄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提升建设水平。强化村庄整治技术指导,制定技术标准,推动信息公开,鼓励群众参与,组织编制6套村镇住宅通用图和30种户型农村住房设计方案图集,引导村民科学建房。强化机制完善,定期组织“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创建名单申报和日常检查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中期检查及年底验收,每年全省各级召开现场会70多场,部署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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