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力同心共谋发展 参政建言再谱新篇】尽快完善我省垃圾分类收集机制
2018-01-25 12:37: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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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福建省委会建议 在“生态福建”建设进程中,如何保持绿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势头,是福建城市化绿色发展的重中之重。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处理,既是城乡可持续绿色发展的要求,也是保护居住环境营造健康良好社会环境,创建清新福建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虽然已有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和小区,但大部分区域的垃圾尚未进行分类收集、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认识不足、法律制度不全、科技支撑不力、主体权责不清、运行体系不完善等。为此建议: 一、完善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及权责。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将违反和破坏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纳入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范畴,进行追责管理。细化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细则,重点制定垃圾分类、收运、回收和处理的规范性细则文件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提高垃圾处理基本费,适当征收垃圾分类收费。明确和细化职能部门监督主体的权责、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宣传、实施、监管的职责以及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回收、资源化处理实施主体的权责。 二、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加大制度创新和技术研究投入,建立城市与乡村的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模式),研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处置的一体化、系统化工作。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可燃、不可燃等分类制定垃圾资源化的标准和处理方式。推广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的“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保温砌块”技术,生产具有防火安全性、节能性、防水性、隔音性等特质的再生混凝土砌块;研发和推广类似“生活垃圾超高压分质和干湿分类减量资源化技术与工艺”、“厨余、食品残渣高速发酵、分解和干燥等技术,提高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垃圾资源化处理的市场化机制。在垃圾分类上,应出台优惠政策,做好政府购买服务、BOT和PPP等融资工作,将已有设施的管理权或新设施的建设权交给企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则从“参与者”转向“指导者”,在理论方面指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垃圾处理资源回收技术。 四、增强分类意识,提高公民素质。进行全民系统的环保和垃圾分类教育,编写教材或参考资料,让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知识进入“大中小幼”各类教育学校。采取垃圾分类处理举报有奖制度等措施,鼓励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增强分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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