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平价商店 东南网2月14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 记者 潘园园)为稳定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启动了平价商店销售机制。据初步统计,全省已启动平价商店358家,占70%以上。 综合各地的平价商店平价销售情况 福州市 平价商店长期运行,对10种菜和7种粮油实施平价销售。 厦门市 平价销售30天,对2种肉品(4选2)和9种蔬菜(11选9)实行平价销售。 泉州市 平价销售31天,对5种以上蔬菜(10选5)、2种肉品、鸡蛋实施平价销售。 南平市 平价销售31天,对大米、肉、蛋、蔬菜等20种商品实施平价销售。 漳州市 平价销售19天,对10种以上平价商品目录内的品种实施平价销售。 三明市 平价销售18天,对不少于5种蔬菜、2种肉、和米蛋油各1种商品实施平价销售。 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价销售20天,对15种蔬菜、3种肉、2种蛋实施平价销售。 龙岩市 平价销售20天,对5种菜实施平价销售。 宁德市 平价销售31天,对12种以上商品(22选12)实施平价销售。 莆田市 平价销售18天,对1种粮食类、1种油脂类、2种蛋类、5种蔬菜类商品实施平价销售。 各地平价商品降价幅度,粮油肉蛋类均低于市场均价5%以上,蔬菜类均低于市场均价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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