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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遇到家暴如何维权 警官、律师来支招

2018-03-08 12:12:58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龚桂雄)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两周年,恰逢三八妇女节前夕,在家庭中女性遇到家暴后,是忍气吞声、还是选择维权?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到2017年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244747件,审结240555件。如何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日前,记者走访基层警官、律师,来听听他们的建议和说法。

基层警官:遇到家暴 第一时间报警 绝不姑息

记者从仓山区建新镇派出所获悉,该所民警在日常接警中,因家庭暴力而出警的屡见不鲜,施暴者多为男性,起因多为夫妻外遇、赌博、酗酒而对女方实施暴力。

最近,民警黄志华就调解这么一起关于家庭纠纷的案件。在建新镇老光村,一对夫妻陈某和吴某,已结婚二十几年了,育有一子。“一天妻子吴某报警称,经常被丈夫殴打,丈夫经常酗酒、还有外遇,酒醉回到家后就开始打人。”黄志华如是说道,吴某称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选择报警。

黄志华说,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进行调解,劝和不劝离,都会耐心进行劝导。“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调解过程中打起感情牌,尽量照顾受害方情绪。在上述案件中,让他们回忆结婚20多年来共同经历的风风雨雨,珍惜家庭生活,同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

黄志华提示,如果对方真的有危害到人身安全的行为,建议要及时报警,绝不姑息,避免家暴升级。如根据家暴情节的轻重程度,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家暴情节较轻的,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公安机关将告诫书送交当事双方,并及时通知居(村)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民警也提醒受害人,因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要有意识收集、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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