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建拟对生态公益林实施分级保护管控

2018-03-30 08:23:18 郑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福建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审

东南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记者从中获悉,我省拟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保护管控。

草案修改稿衔接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规定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应当根据生态区位和生态状况,统一实行分级保护:一级保护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域的生态公益林;二级保护为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国家生态公益林和部分生态区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脆弱的省级生态公益林;三级保护为除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区域以外的省级生态公益林。

草案修改稿同时对生态公益林的利用作出了相应规定: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实行特殊保护,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禁止开发利用;二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除经依法批准的基础设施、省级以上的重点民生保障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之处,禁止开发利用;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重点保护,除经依法批准的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公共事业项目之外,禁止开发利用。

草案修改稿还增加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定期调整、逐步提高的要求,并在各县市之间探索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公益林所在地区和受益地区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等方式建立补偿关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