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情形可拒交物业费”不实文章传播 专家:拒绝“机械转发”
2018-04-17 17:32: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揭晓经)近日,一篇题为“这8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文章在网上引发关注和讨论。不少权威媒体转发,该文章迅速扩散和传播;后经证实,该文章内容不实。《网络辟谣举报平台》采访福建省住建部刊发辟谣稿件,并对“网传8种拒交物业费的情形”进行逐一解读。 近日,法制日报发表更正致歉声明,对传播失实文章进行道歉和更正。《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发现,此前转发、推送该不实文章的多个媒体也陆续删除相关报道。 不实文章传播扩散 住建部约谈法制日报 4月13日,法制日报官方微信发布《更正致歉声明》,称由于审核把关不严,法制日报微信公众号综合转载刊发了一篇题为《国务院出台条例了:这八种情形业主可拒缴物业费》的稿件,存在明显失实。稿件刊发后,众多媒体进行转发,造成了广泛的误读和曲解,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此,住建部进行约谈,指出此事不仅误导公众,而且有损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法制日报表示歉意,并将进行整改。 据初步统计,截至4月17日上午10时,网上与该文章相关的信息9千多条,新闻媒体和网站转载417次,其中包括部分“国家网信办公布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网络辟谣举报平台》记者发现,目前不少媒体已经删除该不实文章。 机械转发导致“一错百错” 专家建议强化监管约束乱象 对此,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甘满堂认为媒体频发乱象主要源于全媒体时代的竞争态势。近年来,由于媒体的市场化和商业化不断推进,加上网络新兴媒体的迅速崛起,媒体行业的竞争加剧,部分媒体在生产内容时为抢占公众有限的“目光”,通过对文章内容的断章取义,创作刺激性、庸俗性题目以吸引关注,而其他媒体盲从化转发又加快了失实信息的传播。 “部分媒体对自身采编的稿件或许会有严格的审查制度,但是转发其他媒体的内容就比较随意了,编辑甚至连内容都没有细看只是‘机械化’的进行转发,这才造成一错百错的状况。现在都要求公众不能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而媒体自己却随意转发岂不是闹了笑话。”甘教授表示越是处在全媒体时代,正规媒体更应该坚持严谨的新闻态度,倘若与部分自媒体手段一样只会丢失公众的信任。 另外,甘教授认为政府应加强对媒体的一些不负责任地乱发、抢发、误发行为的规范管理和整治措施,才能从客观上约束媒体乱象的滋生。 登陆《网络辟谣举报平台》,了解更多辟谣资讯。 相关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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