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为保护和挖掘地名文化遗产,省民政厅、发改委等6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首次开展“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认定工作。 据了解,我省古镇古村遗产数量繁多、内涵丰富。此次认定申报程序包括普查登记、调研评估、审核报送以及认定发布,将通过多部门逐一比对、综合筛选,组织地名、文史、考古等方面专家学者到实地进行寻访、踏勘、座谈、考证,联合撰写调研评估报告,经各地民政部门初步审核后,会同发改、建设、文化、旅游、地方志等部门,组织专家学者逐一开展调研、论证和评估。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省民政厅后,再会同多部门组织专家学者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开展专家论证、复核、评估和认定等工作。符合条件的,最终由6部门联合认定为“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同时择优向民政部推荐申报“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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