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选物业纠纷多?专家:需建立第三方协调机制》报道跟踪 东南网6月7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福州日出东方小区改选物业数月难备案一事在福建日报及东南网刊出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各方协调推动下,日出东方新选物业近日顺利完成备案手续。 此前,不少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房管局以有业主投诉为由,拒绝为日出东方小区新聘物业公司备案。东南网记者进行了长时间的跟踪调查,发现该小区改选物业的程序比较规范,居委会全程监督并参与,操作十分严谨。5月8日,本网独家报道《改选物业纠纷多?专家:需建立第三方协调机制》在福建日报及东南网刊发。报道在呈现社区纠纷的同时,提出了“职能部门亦需制约”的意见,引起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关注。 记者介入后,福州市晋安区房管局于4月19日向鼓山镇政府发函并移交业主投诉信。函件指出,根据《福州市物业管理工作四级职责分工意见》(榕政办【2007】90号文件),请鼓山镇针对该小区投诉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并回复晋安区房管局。 5月29日,鼓山镇物业站向晋安区房管局正式复函。复函针对业主投诉的“改选过程排挤原物业公司”“改选投票不规范”等情况解释称:日出东方小区业委会于2017年8月13日在小区公告栏发布《关于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考虑到原物业公司可能提出异议,业委会次日删除了公告中对原物业公司的限制性条款,并在《海峡都市报》上正式刊登。2017年10月17日,业委会与社区居委会共同发布《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公告》,宣布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公开投票选聘物业公司,表决票的登记和发放、业主身份审核、票箱的封存及保管均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未发现有业委会成员上门拉票的情况。同年11月11日,由社区居委会开箱统计表决票,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业主双过半的票数。 晋安区房管局确认函件后,于5月31日正式受理日出东方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材料,并于6月1日出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至此,让小区居民闹心半年之久的物业改选事件终于划上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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